■楊姓旅客搭機自菲律賓返台,因攜帶88.5克的炸雞塊,遭罰款新台幣3萬元。 中央社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央社報道,台灣為遏止旅客違規攜帶肉製產品入境祭出重罰,桃園機場昨日又有3宗違規攜帶豬肉燒餅、炸雞塊、鴨肉製品入境遭查獲,分別被罰款3萬到20萬元(新台幣,下同)不等。
為了遏止旅客違規攜帶肉製產品入境,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農委會從去年12月18日調高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罰款,旅客若從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攜帶豬肉產品未主動申報遭查獲者,第一次查獲就罰新台幣20萬元,第二次再違規則直接開罰100萬元,罰款大幅加重。含雞肉、鴨肉等其他肉類成分被罰3萬元罰款。
關務署台北關昨日表示,台灣籍楊姓旅客搭乘全亞洲航空公司班機從自菲律賓入境時,因攜88.5克的炸雞塊,被裁罰3萬元(約合港幣7,666元)。
海關表示,違規旅客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移送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開立裁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