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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元旦破藏槍案 兩「槍狂」想射人曾試槍

2019-01-03
■警方在案中檢獲的部分手槍。資料圖片■警方在案中檢獲的部分手槍。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除夕夜和元旦日採取連串行動,搜查全港13處目標地點,檢獲逾大批槍械及大批子彈,合共拘捕5男兩女。其中3名男子昨在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當中兩人在警誡下,承認有計劃使用槍械傷害一名男子,並曾到一間空置校舍試槍。裁判官指案件控罪性質嚴重,所有被告需還柙以待警方檢驗有關槍械及彈藥,將案押後至下月27日再提堂。

3名男被告分別為蘇緯軒(17歲)、蘇翰韜(28歲)和梁頌仁(20歲)。其中蘇緯軒報稱任職救生員,蘇翰韜則報稱過往曾從事數碼媒體廣播工作、1823接線生及地盤工人,現時無業。兩人各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昨晨被押往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報稱是學生的梁頌仁,則被控以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被押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17歲仔住所檢瞄準器

控方指,警方在大除夕(上月31)於機場截獲28歲被告,再於他在大埔的住所檢獲8支來福槍、3支手槍及1支左輪手槍,他指槍械是17歲被告交予他保管,並非真槍。同日警方再拘捕17歲男被告及一名女子,並在該女子家中檢獲1支槍械,以及在17歲男被告的住所檢獲兩件槍械組件,包括步槍手把和瞄準器。

曾到空置校舍試槍

控方續指,17歲被告聲稱去年5月將4把槍交予28歲被告,3人正計劃用槍傷害一名男子。28歲被告亦在警方警誡下,承認曾經與同案女子到大埔一間空置校舍內試槍,由該女子開了一槍,警方亦已找到有關彈殼,但該女子則指該一槍是28歲被告所開。

兩名被告被控去年在香港管有4支手槍,意圖用以危害生命、或意圖使他人能用以危害生命。由於警方需時化驗有關槍械、檢查被告的電腦和電話記錄,追查是否涉及槍械交易,以及被捕人之間的關係,並要調查被告所提及槍械用作傷害一些人士的身份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審訊。

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代表律師雖有向法庭申請保釋,但裁判官指有關控罪性質嚴重,拒絕申請,兩人需還柙候訊,案件下月27日再提堂。

至於報稱是學生的另一男被告梁頌仁,昨在庭上表現神情輕鬆。控罪指他在去年12月31日在紅磡黃埔花園第9期第3座一單位內管有5支手槍、3支長槍及905發子彈,但被告並無持有有關槍械的管有權牌照。控方要求將被告還柙及將案押後審訊,以待警方檢驗報告及追查槍支來源。

被告昨毋須答辯,亦沒有申請保釋。據了解,被告聲稱受人所託代為保管涉案槍械及彈藥。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7日處理,其間被告需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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