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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 可內地執教

2019-01-11
■內地頒佈新政策,准許港澳台居民申請內地幼兒園、小學、中學、中專等教師資格。 資料圖片■內地頒佈新政策,准許港澳台居民申請內地幼兒園、小學、中學、中專等教師資格。 資料圖片

涵蓋幼兒園小學中學中專 需參加資格考試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國家教育部網站10日發佈消息稱,港澳台居民可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當天發佈的《關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是由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聯合下發。

考試需持認定有效證件

《通知》明確,在內地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中國共產黨的教育方針,根據自願原則,可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符教師法規定學歷要求

該《通知》介紹,港澳台居民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有效證件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可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據了解,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記者查詢發現,河北省已發文稱,2019年上半年,接受港澳台居民報名參加當地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考時間為1月中旬。根據相關規定,教師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適用。

達相應普通話等級標準

《通知》要求,港澳台居民申請教師資格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港澳台居民申請教師資格,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相應普通話水平等級標準。

《通知》明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內地申請人相同。在內地就讀師範專業的港澳台居民執行就讀省份相應師範生政策,即順利從相關專業畢業後即可獲得教師資格證書。

內地港生:看到新希望

2018年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英語專業的港生薛鈞豪看到《通知》之後,表示會盡快向北師大教務處諮詢是否能補辦教師資格證書。作為內地師範類大學的學生,薛鈞豪的內地同學在大四畢業之前,各項成績合格並通過體檢,就能直接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可惜的是,我儘管和內地同學一起修讀了課程,但最終還是因為當年的政策限制,而無法申請。」他只能返回香港繼續修讀國際漢語碩士。「這個證書對我而言是一條新的出路。去年畢業時,如果獲得證書並受僱於內地的學校,我可能就會選擇留在內地投身教育事業。畢竟北京是我生活了四年的地方,我很喜歡這個城市。」

港人北上執教流程

一、證件準備:

  1、身份證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2、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證明

  由3、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書

二、參加考試:

  1、教師資格考試:分筆試與面試,筆試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舉行一次,面試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舉行一次,通過者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在內地就讀師範專業的港人可以免考。

  2、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見下表)

普通話等級要求 各地有差異

大部分省份要求申請人普通話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報考語文科目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需要達到二級甲等水平。

上海、陝西、安徽、湖北:語文、對外漢語教師、幼兒園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江蘇年滿59周歲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廣東:社會人員以及廣州、深圳、珠海要求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餘地區三級甲等以上水平。

青海:語文、幼兒園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母語非漢語申請人員三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雲南、貴州:二級乙等及以上,民族自治地方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地區的人員暫可放寬到三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江鑫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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