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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或修憲 總理限任12年

2019-01-30

按照德國現行政治制度,總理任期不設限制,若執政黨在國會擁有足夠票數,在位總理便能無限次連任,例如現任總理默克爾已在位14年,其第4個任期直至2021年才結束。跨黨派近日提案,限制總理最多只可任3屆即12年,獲執政聯盟的基督教社會聯盟(CSU)支持。

德國2015年面對移民潮危機,默克爾選擇開放邊境接納難民,引起CSU不滿。該黨表示會支持推動修憲,限制未來的總理任期。有評論認為,此舉可避免總理長期在位以致驕傲自滿及缺乏幹勁。

CSU的立場反映執政聯盟出現分裂,默克爾領導的基督教民主聯盟國會議員、前環境部長勒特根亦支持提案,在野自由民主黨和極右政黨「德國另類選擇黨」(AfD)更推動總理任期最多8年。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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