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為進一步便利台灣高中畢業生赴大陸接受高等教育,為台灣學生來大陸學習創造更多機會,教育部近日調整台灣高中畢業生憑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學測)成績申請大陸高校的標準。
自2019年起,具有台灣居民居住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參加當年學測,語文、數學、英文考試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的台灣高中畢業生可直接向大陸高校申請就讀。
高校依據申請學生的學測分科成績及相應標級進行錄取,所依據科目數不超過四門。根據各校招生計劃,各校自行確定所依據的學測科目門類、科目數量及相應成績標級要求,並可增設筆試或面試。
據了解,受理台灣高中畢業生申請的高校範圍為已備案的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的高校,台灣高中畢業生可通過相關高校網站和內地(祖國大陸)面向港澳台地區招生信息網查詢招生簡章,直接向高校提交申請,並按照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應學測科目成績、考試報名序號或准考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