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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球第三保 近半需投保人墊底

2019-02-15
■ 陳錦榮指出,12個高球保險計劃有5個的第三保需先付墊底費。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陳錦榮指出,12個高球保險計劃有5個的第三保需先付墊底費。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高爾夫球是香港目前唯一設有專門保險的運動項目,業餘球手或因疏於練習或不熟悉場地,容易令身體受傷,甚或傷及其他人而引起法律責任及賠償。消委會檢視香港9間保險公司共12個高球保險計劃,發現個人保險年費由300元至980元不等,家庭計劃的年費更由510元至1,680元不等,差距甚大,且各計劃在投保年齡、不受保項目及索償條件方面都有不同限制,甚或加入自負額。消委會建議選擇計劃時,應仔細了解保障項目,衡量是否切合自身需要。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陳錦榮指出,調查發現全部保險計劃都提供第三者責任保障,保額由30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

當中有5個計劃的第三保,投保人須自行承擔每宗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索償自負額,保險公司僅賠償自負額以外的責任。

因易受傷 宜有醫保

陳錦榮指出,打高爾夫球的危險性主要是身體受傷,尤其是手、手腕、肩膊、腰及背,因此提供醫療費用保障的計劃對消費者而言,保障會較全面。全部計劃亦會因應受保人在球場內因意外而導致死亡或肢體傷殘等情況,提供不同程度的個人意外賠償額,但當中只有7個計劃會提供醫療費用保障,包括每年5,000元至10,000元的住院或門診醫療費用,以及住院現金,較注重醫療保障的消費者要留神。

陳錦榮續說,如選購家庭保障計劃,消費者更須細閱有關限制,例如受保的家人須與受保人同住,且只保障3歲至17歲和由父母供養的未婚子女等;在個人意外賠償時對受保人子女的賠償額則為受保人所享有保障的一半至十分之一,由3萬元至10萬元不等,「保障額是否足夠,消費者宜詳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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