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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推3校舍供辦學團體申請

2019-02-1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柴婧)教育局日前宣佈,推出3所新校舍及空置校舍供辦學團體申請,有關校舍分別位於大埔區和沙田區,其中新校舍將分別暫定於2023年年中及2024年年初落成,分別提供36間、24間課室不等。

大埔新校舍最早2023年落成

可供分配的校舍分別位於大埔區和沙田區。其中,位於大埔第九區的新校舍用以營辦全新的資助小學,設有36個課室,地盤面積7,085平方米,暫定最早於2023年年中落成;而沙田區一所計劃中的新小學校舍及一所空置校舍,作為重置現有公營及直接資助小學之用,新校舍位於新界沙田火炭坳背灣街,設有24個課室,地盤面積4,700平方米,暫定最早落成於2024年年初。

空置校舍則位於新界沙田美林h的前崇蘭中學校舍,課室有27間,特別室13間,內部樓面面積5,800平方米,校舍樓齡大約30年,該校舍將於本年9月開始空置,在分配予成功申請團體前會進行適切的裝修工程。

教育質素屬首要考慮條件

教育局發言人指,校舍分配工作將以申辦團體互相競逐的方式進行,在審批申請時,教育質素將屬首要考慮條件。考慮的因素包括申辦團體所提交有關營辦全新小學的辦學計劃書的質素,以及過往營辦學校的表現(如適用),特別是小學的辦學記錄,以及其現有校舍的狀況等。

所有申請均會由校舍分配委員會審核,其成員包括政府及非官方人士。辦學團體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辦學計劃書及現時營辦學校一覽表一併提交。辦學計劃書須列明抱負及使命、管理與組織、學與教、校風及學生支援、學生表現目標、自我評估指標等。辦學團體亦可以引用現正營辦的其他學校及其辦學記錄作為例子,以支持其重置申請。

校舍申請連同相關文件需要於今年3月13日下午5時或之前,交抵教育局基礎建設及研究支援分部,遲交、未填妥或以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表格,概不受理。詳情請瀏覽教育局校舍分配工作網頁(www.edb.gov.hk/tc/sch-admin/sch-premises-info/allocation-of-sch/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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