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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名「好市民」獲警嘉許

2019-03-25
■蕭澤頤(前排中)、林建康(前排左二)和袁莎妮(前排右二)與39名「好市民獎」得主合照。■蕭澤頤(前排中)、林建康(前排左二)和袁莎妮(前排右二)與39名「好市民獎」得主合照。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39名協助警方撲滅罪行的巿民日前在「好巿民獎頒獎典禮」上獲表揚。警務處行動處處長蕭澤頤在典禮上讚揚「好市民獎」得主的勇氣、機智和自發性。

他表示,警隊剛制定了未來3年的行動策略方針,其中一項「與社群共同推動警政」正與「好市民獎」的精神不謀而合,警隊會繼續強化公眾與警方共同防罪滅罪的意識。

警隊更會透過不同社交媒體平台,與不同的社群加強互動溝通,讓公眾更深入了解警隊的工作,從而進一步提升公眾對警隊的支持和信任。

另一主禮嘉賓、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林建康表示,香港的罪案數字在過去數年持續下降,是警民之間長期建立互信與合作關係的成果。

他期望大眾繼續與警方攜手打擊罪案,讓香港保持穩定繁榮。香港總商會總裁袁莎妮亦在典禮上讚揚得獎者是香港市民的典範。

小學教師收學生信揭強姦案

透過各得獎者的協助,警方拘捕了40名分別涉及販運危險藥物、盜竊、強姦、傷人等案件的人士。「全年好市民獎」得主是任職小學常識科教師的溫偉文,他主動在校內設立信箱,加強與學生的溝通。他收到學生的匿名信件,寫信人指自己被侵犯,溫偉文立即找出了受害者並向警方舉報案件。被捕人士其後因強姦罪成,被判處監禁15年。

今次最年輕的得獎者是15歲的吳慕萍,她成功協助警方逮捕一名在港鐵車廂內盜竊乘客財物的男子。該名男子其後因盜竊及企圖盜竊罪成,被判處監禁9個月。

「好巿民獎」由警察公共關係科主辦、香港總商會贊助,並由撲滅罪行委員會全力支持,每年頒獎2次,每名得獎者可獲頒發獎狀和3,000元獎金,「全年好市民獎」得主更額外獲頒獎牌及4,000元獎金。1973年至今,已有逾4,000名巿民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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