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昨日,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四川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受賄一案。
檢方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嚴春風在擔任宜賓市城市規劃局局長、宜賓市翠屏區委副書記、區長,成都市規劃管理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廣安市常務副市長,廣安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糾紛解決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72.9萬餘元(約合港幣669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嚴春風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嚴春風(男)1968年4月出生於江西瑞昌,此前先後在雲南昆明,重慶,四川宜賓、阿壩州、成都等地任職。
據了解,嚴春風此前因「嚴書記」事件被查並且落馬。去年5月11日,有網友在社交平台曝光「嚴書記女兒」的媽媽在成都一幼兒園家長群聊裡飛揚跋扈的言辭。隨後,網上出現了署名為「廣安市委副書記嚴春風」寫給四川省委組織部的情況說明,稱其已與涉事幼童的母親離婚,對相關情況並不知曉。而網友隨後繼續深挖細究,曝光更多信息。
去年5月14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回應稱已關注到網友反映「嚴春風輿情」的相關情況,已及時介入調查核實;同月18日,嚴春風被查。去年11月,嚴春風被通報開除黨籍和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