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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犯夥反對派鼓動反修例 公義是假利益是真

2019-04-26

獲刑的「佔中」諸犯和反對派頭面人物,昨天繼續鼓動港人參與本周日的遊行,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反對派把因煽動違法「佔中」受到的法律制裁,當成自己的政治資本,通過扮英雄和扮悲情集聚政治能量,催谷自己發動的無理抗爭。反對派的政治策動操作一脈相承,無論是當年為拉倒政改而發動「佔中」,還是如今為反修例而發動遊行,他們都拋出似是而非的「公義」理由。但反對派不要真正符合香港法治和港人福祉的真公義,偏要拿假公義來煽惑市民,顯示他們的所謂為公義而抗爭,只是他們進行政治操弄的說辭,真正目的只是為製造衝突、撕裂社會,從而在未來的選舉周期中蒙騙選民、撈取選票。對反對派這種政治操弄,廣大市民要保持警惕,拒絕當反對派的政治棋子。

法庭對「佔中」諸犯作出刑期判決後,「佔中」諸犯不僅毫無悔意,拒絕向市民道歉,反而入獄的和獲緩刑的聯手,繼續扮悲情、扮英雄,意圖以此集聚政治能量,鼓動市民參與遊行,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這種政治操縱策略,與當年反對派鼓動「違法達義」的「佔中」一脈相承,已經成為反對派玩弄政治、欺騙市民的一貫套路。

回看當年,反對派鼓動違法「佔中」,聲稱要達到的所謂「公義」目標,是含義混淆的所謂「真普選」。其實,有識之士早已指出,當時反對派提出的所謂符合普世價值的「真普選」,是個偽命題,違背國家憲制、違背基本法、違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行政長官選舉的「831」決定。當時的主流民意已經明確指出,這個世界根本沒有什麼普選的國際標準,實行民主選舉的國家和地區都各有特色,歐美國家的選舉也有各種不同模式。這些道理,反對派其實是知道的,但他們如果接受主流民意認同的道理,接受符合基本法和「831」決定框架的政改方案,他們就無利可圖了。當年政改方案若通過,全港市民將可以在2017年首次迎來「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的歷史性時刻,將是香港民主發展的里程碑。但反對派不要這一真正推動香港民主進程、獲香港主流民意支持的、實實在在的「真公義」,卻要拿政治包裝的「假公義」,來鼓動違法「佔中」,給香港法治、社會秩序和市民生活造成嚴重傷害,嚴重誤導青年法治意識。在「佔中」事件中,反對派所謂的「義」,只是掩蓋他們出於政治私利而製造的政治說辭而已,哪有什麼「公義」可言?

再說此次,特區政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其目的一是處理移交在台灣涉嫌謀殺的逃犯,二是堵塞法律漏洞,正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在北京所言,特區政府是經過審慎和全面研究而得出修訂建議的。無論是處理移交逃犯,還是堵塞法律漏洞、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皆是實實在在的維護公義,但反對派對此視而不見,反而誤導市民,說什麼如果修例通過,港人將會因為各種原因無端被「打入內地黑獄」,以攻擊內地法治來製造市民恐懼。但事實是,目前中國已經與77個國家簽署引渡等司法協助類條約,其中包括法治完備的歐洲多國,如法國、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皆與中國簽署引渡類條約。如果中國的法治真如反對派所言如此不堪,會導致其國民被構陷入獄,這些重視法治的歐洲國家為何要與中國簽訂引渡等司法協助條約呢?難道他們都不要公義?

說到底,反對派關心的不是公義、不是市民的福祉、不是香港的法治,只是拿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作為積累政治資本的政治議題而已,只是為了通過製造政治對立、社會衝突,來撕裂社會,在將要到來的選舉中鞏固自己的政治基本盤,撈取、騙取選票,再次把市民變成自己的政治棋子。議題不同,目的不變;公義是假,利益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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