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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夥主持癱法案委會

2019-05-03

揚言拒依內會指引換人 煽市民包圍立會阻修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在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把持下,連續兩次會議均未能選出主席,內務委員會明日(周六)將討論建制派議員提出撤換涂謹申一事。反對派昨日聲稱,內會「無權力」免去涂謹申職務,更聲言不會遵守內會任何指引,並要求支持者到立法會「支持」。多名建制派議員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反對派無所不用其極,濫用議事規則漏洞癱瘓委員會運作,無非是為了一己政治利益阻撓修例,令公義無法彰顯。

建制派議員日前去信內會主席李慧�k,要求在明日特別會議上討論及通過本委員會根據《議事規則》第七十五(8)條,向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撤換目前主持會議的涂謹申,改由該法案委員會最資深的建制派議員石禮謙主持該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的程序。

拒讓石禮謙主持選主席

反對派議員前日就此去信李慧�k,稱《議事規則》第七十五(8)條賦權內務委員會可向法案委員會提供「指引」,惟建制派議員動議由石禮謙負責主持選舉主席的程序,性質不屬於「指引」,而屬於「指示」,質疑內會無權「指示」法案委員會在排名較先的委員之外,點名由某一位委員主持選舉主席的程序。

他們續稱,《議事規則》第七十六(11)條賦權法案委員會主席或主持選舉的委員決定是否執行內會提供的指引。「鑑此,即使本委員會在5月4日通過該等委員的動議,現時在該法案委員會主持選舉的委員涂謹申議員,是否有權與其他法案委員會委員討論、考慮或決定是否執行本委員會通過的動議?」

反對派議員稱,建制派提出撤換涂謹申的建議「不符合」《議事規則》或《內務守則》,倘獲內會通過將「破壞」法案委員會的「合法性」。

建制派批濫用議規漏洞

多名反對派議員昨日傍晚舉行記者會,稱即使內會明日通過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法案委員會亦「不應跟隨」。涂謹申聲言,內會倘發出指引,是「繞過」了議事規則委員會更改議事常規,是「無約束力」的,他屆時會視乎法律顧問的意見決定是否跟從。「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更號召支持者屆時到立法會集會。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指出,反對派不想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的修訂,所以一直無所不用其極地拖延程序,甚至濫用議事規則的空間去癱瘓委員會運作。今次,倘再任由反對派踐踏立法會的議事規則,不單妨礙有迫切性的修例工作,更會令到將來的法案委員會運作造成缺口。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強調,涂謹申並非草案委員會「主席」,只是主持主席選舉的「主持人」,但他在主持會議期間濫權,已超出其「主持人」的職責範圍。事實上,法案委員會由內會授權成立,由於主席還未選出,倘其他委員有意見,就應交回內會處理,而內會有權去解決問題。

為政治私利阻彰顯公義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表示,反對派引用《議事規則》第七十六(11)條,即「任何法案委員會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的行事方式及程序,由該委員會自行決定」作為他們的「理據」,但草案委員會連主席還未選出,「點樣可以『自行決定』?」他批評反對派千方百計拖延會議進度,目的就是癱瘓法案委員會,令公義無法彰顯。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認為,法案委員會已經過兩次、四小時的會議,仍然未進入選主席這第一項議程,反對派拉布之心已昭然若揭。倘反對派立心不跟從內會發出的指引,已違反了議事規則的規定,證明他們其身不正,寧願破壞立法會的議事傳統,也要阻止正常的法例審議程序。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指出,是次修例的目的,是要避免讓香港成為逃犯的避風港,主要針對的是嚴重罪行,倘大家有意見應在法案委員會上提出討論,完善有關法例,並相信特區政府有能力回應各種不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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