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定光梁志祥陳克勤做證 警再退將嚴重威脅安全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基本法保護港人的言論自由,「6.12事件」中絕大部分示威者亦在和平表達意見,但有部分激進的示威者當日使用暴力手段攻擊前線警員。在昨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反對派一如既往地企圖漂白該部分激進分子的暴力行為,不斷引述「他人」見聞抹黑警員。反對派「指鹿為馬」的行徑被建制派議員一一踢爆,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民建聯梁志祥、陳克勤等均表示在12日親眼看到、親耳聽到激進示威者暴力攻擊警方,警方當時已退到立法會的玻璃門處,倘不使用適當武力驅散人群,立法會內的所有人都會受到嚴重威脅,又批評有人網絡欺凌警員甚至其家屬。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重申,惡意散播他人個人資料屬犯法,希望市民不要向警方宣洩對政府的不滿。
「議會陣線」毛孟靜聲稱,警方是全副武裝,「質疑」警方會受到「生命威脅」。
黃定光:警裝備僅警棍和盾
黃定光直言,自己6月12日在立法會大樓內俯瞰,當時警方裝備很輕,只有警棍和盾牌,「警棍呎幾兩呎長,打得幾遠魽H」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表示,12日約下午3時,在Now TV的報道中,可以清楚看到現場有示威者用磚頭、鐵支、木板攻擊警方,企圖衝入立法會,而警方一路後退,幾乎已經退到立法會大樓的玻璃門前。
他直言,如果「失去理性」的示威者衝入立法會,立法會內的議員、工作人員、保安等所有人的人身安全都會受到嚴重威脅,又透露自己事後向立法會保安查詢,保安人員亦表示,「在那一剎那,幾千人幾乎已經可以衝入立法會。」
梁志祥:警必須用適當武力
梁志祥強調,自己親眼看到激進的示威者組織了四五次對警察防線的暴力衝擊,更目睹一名警員被示威者的磚頭擊中後應聲倒地。在警方退無可退的情況下,必須要使用適當武力,例如煙霧彈等來驅散人群。
陳克勤:有人叫「1、2、3,衝!」
陳克勤憶述,6月12日下午3時,他在立法會內聽到有人用擴音器叫「1、2、3,衝!」
衛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引述稱,12日示威人群正退向中信大廈時,警方曾向人群發射幾發催淚彈。
「議會陣線」區諾軒「質疑」警方使用武力前並無發出警告,因傳媒片段「未見」警方「開槍」前有舉黑旗示意。
李家超表示,只看某報道個片段未必能掌握現場所有情況。事實上,在電視畫面中,有報道前線示威者的暴力行為,亦有警方舉黑旗警告的畫面,且警方亦曾發出口頭警告。
林健鋒陳絔g批警遭網欺
經民聯林健鋒、民建聯陳絔g等多位議員詢問如何處理網上公開警員及其家屬個人資料,導致網上欺凌、恐嚇等。
李家超引述私隱專員的表述,任何人在社交平台公開個人資料,必須要考慮搜集相關資料的手法是否是合法和公平的,如果搜集和披露他人資料以達到欺凌、煽動和恫嚇等不法目的,是不合法的。警方已經設立舉報熱線電話處理相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