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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罷工無預告 台勞動部門挨批

2019-06-22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央社報道,長榮航空空服員20日下午4時起罷工,這已是3年來台灣地區第3宗航空公司罷工事件。航空業及旅遊業認為是台灣勞動部門不作為,放任不合理的罷工行動發生,傷害航空及旅遊業競爭力。

星宇航空明年初將開航,該公司公關長聶國維昨日受訪說,星宇航空高度關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對長榮航空發起的罷工事件;同樣身為航空業,希望台當局一定要正視真正的問題。

業者:恐傷台航空業競爭力

聶國維說,航空公司是與國際有高度關聯性的產業,一切運作應接軌國際慣例,台灣勞動部門更應站在中立的立場,處理勞資爭議,不能只說罷工合理,其他都不管。這好比給了工會一把槍,航空產業只能受傷,在國外也沒有這麼離譜、不合理的事,主管機關不能只再用勞資好好協商輕輕帶過。

聶國維提醒台當局正視罷工預告期,否則台灣的航空產業經營會愈來愈困難,競爭力也會逐漸流失,當航空公司退無可退的時候,沒有一個部門扛得起責任。

台灣中華優質旅遊協會理事長李奇嶽受訪說,連全世界最會罷工的法國,航空業罷工至少都3天前預告。他認同罷工是勞工的合法權益,但應建立在一個合理的基礎上,在台灣3次航空業的罷工都是讓人措手不及;工會及勞動學者只說罷工投票就是預告,但對旅客、旅行社及航空公司根本難提早因應,而是直接受害。

專家:罷工合法但不合規

台灣開南大學空運管理系副教授盧衍良說,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對長榮航空發起的罷工雖然合法,但卻不合台灣勞動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訴求。

盧衍良也指出,根據所謂「勞基法」第2條第3款及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日支費不是薪資的一部分,長久以來空服員均未繳稅。又根據台灣地區有關規定,資方不得巧立名目規避薪資事實。因此,倘若工會認定日支費為薪資的一部分,也對外不斷以此訴求,那麼依照規定必須繳稅,過往逃漏稅部分也應追繳。

盧衍良認為,日支費是否為薪資的一部分,屬於台灣勞動部門業管權責,但其歷來未曾於協商中對「業管法令」釋疑,顯然行政不中立也怠忽職守。

另外,台灣交通部門政務次長王國材則回應,會與台灣勞動部門共同努力,找到訂定罷工預告期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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