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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民陣「五大訴求」的無理無恥和違法本質

2019-06-25

在修例風波中,策動了幾次以「和平示威」包裝的暴力行動之後,民陣仍不收手,昨日繼續宣揚「五大訴求」,包括:完全撤回逃犯修例、追究警方開槍責任、不檢控及釋放示威者、撤銷定性6月12日集會為暴動,以及林鄭月娥問責下台,以此脅迫政府、煽動對抗,支持、支援嚴重騷擾市民的激進行動。這五個訴求,無論從法理,還是社會正當性和民意取態來說,都是無理、無恥而且具違法性的。民陣囊括了幾乎所有反對派政黨和組織,是反對派政客表達政治訴求的「白手套」。對於民陣在此次修例風波中的所有作為,反對派政客都有無可推卸的責任義務,向全港市民清楚表明,民陣的訴求是否代表自己的立場?是否支持民陣策動的連場違法暴力行動?全港市民也會問,這些以「和平示威」包裝的違法暴力行動,對香港良好法治、政府有效運作、市民正常生活都造成巨大傷害,反對派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我們和市民大眾一起來辨析一下民陣的「五大訴求」。

第一個要求:完全撤回逃犯修例。政府已經多次表示停止了修例的立法工作,沒有取得社會廣泛共識,不會重啟。政府宣示,意味着停止修例和撤回修例,本質上沒有任何差別,民陣為何還要在是否「撤回」這個字眼上糾纏不休?有判斷力的市民都會明白,民陣的目的有兩個:一,借助「撤回」的意涵,證明政府提出修例,從一開始就是錯的,也反證明民陣、反對派對修例進行無所不用其極的抹黑、攻擊天經地義、正當正確;二,如果政府答應其要求,宣佈撤回修例,管治威信會進一步遭受打擊。這正是民陣要求「撤回」修例的盤算。但是,退一萬步說,即使政府宣佈撤回修例,民陣、反對派就會善罷甘休、停止對抗?答案很清楚,肯定不會。因為還有四大咄咄逼人、不依不饒的訴求。民陣明知要求撤回修例沒有實質意義卻死纏不放,足以證明此一訴求無聊而且無理。

第二個要求:林鄭月娥問責下台。對於這個訴求,全港市民可以從兩個方向思考。第一個方向:回首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兩年以來,致力營造有商有量的社會氣氛,帶領香港和港人全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動香港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積極擁抱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機遇,成績有目共睹。此次修例風波,引起社會較為激烈的爭議,林鄭月娥以大局為重,停止了修例工作,並且已經就工作的不足和缺失真誠道歉,竭力讓事件告一段落,讓香港回歸正途。所謂瑕不掩瑜,林鄭月娥兩年施政的成果,並不能因為修例工作的不足和缺失而抹殺。民陣堅持要求林鄭月娥下台,實在於理不合。第二個方向,林鄭月娥是由1200名選委組成、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委會,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選舉產生,並經中央政府正式任命。按照程序正義,不經法定機制,任何人都無權要求林鄭月娥下台。民陣要求林鄭月娥下台,是完全沒有法律基礎的無理要求。

第三個要求:撤銷6月12日集會的暴動定性。警方、律政司已明確表示,「暴動」是對「6.12」事件中部分暴徒暴力衝擊行為的描述,而不是指整個集會,不針對未涉及暴力行為的和平示威市民。而且,在法律上,香港也沒有所謂「定性」問題,不是「定性」了就會自動犯法。無論是否「暴動」,都不會影響律政司的檢控,律政司只會根據個案的證據,作出法律判斷。民陣要求撤銷6月12日集會的暴動定性,只是為了混淆法律概念,把當日非暴力表達訴求的大多數集會參與者,和部分實施暴力衝擊的暴徒綑綁一起,令大多數集會參與者、同情者產生誤解,以為所有人都要負上法律責任,以此煽動他們對政府的不滿和憤怒。此一訴求,在法律上無理,在道義上無恥。

第四個要求:不檢控及釋放示威者。「6.12」事件的大規模暴力衝擊,有示威者以磚塊、鐵枝、大型鐵馬等攻擊性武器,明目張膽衝擊警方防線、以暴力襲警,市民看得清清楚楚。到目前為止,警方總共只拘捕了 32 人,當中只有5 人涉暴動罪,有8人因沒有足夠證據而無條件釋放。如此令人震驚、參與者至少以千計的暴力衝擊,警方的拘捕數字,只能顯示警方沒有胡亂捉人,而是在掌握充分證據的情況下才依法拘捕。而且,被捕者是否被檢控、以什麼罪名檢控,由律政司根據證據獨立決定;而是否定罪,則由法庭審理裁定。在沒有經過非常嚴謹、港人信任的法定程序的情況下,民陣竟然要求不檢控及釋放示威者,這是公然踐踏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香港作為國際知名的法治社會,沒有任何人和組織可凌駕法律、凌駕程序公義。因此,民陣要求不檢控及釋放示威者,無理、無恥,而且違法。

第五個要求:追究警方開槍責任。這個要求帶有強烈的誤導性、欺騙性。警方真的開槍了嗎?在法律上,開槍具有非常嚴謹的定義,是指使用真槍實彈。在制止「6.12」大規模暴力衝擊中,警方使用的是催淚彈、布袋彈和橡膠子彈。在場面失控的的危急情況下,警方迫不得已才使用低傷害性、適度的武力,避免了更多市民和前線警員受到傷害。警方運用的武力合法正當、專業克制,這一點不容置疑。民陣把警方採取必要的低殺傷力武力形容為「開槍」,更要求追究警方「開槍」責任,根本是編造謊言,誤導公眾,抹黑警方正當行使公權力。這種輿論攻擊,當然是無理、無恥。

民陣以無理無恥而且違法的所謂「五大訴求」,連日來不斷煽動、支持、聲援部分市民,尤其是心智未成熟的青年學生,肆意進行癱瘓政府運作的「不合作運動」,包圍警察總部、政府部門、稅務局、入境處,作出一系列騷擾政府部門運作、干擾市民正常生活的違法行動,破壞了香港的社會秩序,法治再次受到挑戰,讓香港蒙羞,令港人痛心。民陣為達至自己的政治目的,騎劫香港和市民,良知何在?沒有良知,謂之無恥!

修例風波發展至今,違法暴力行動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民陣在背後策動、推波助瀾負有最大責任。民陣是反對派表達政治訴求的最大平台和行動策動中樞,香港主要的反對派政黨政團,包括民主黨、公民黨、工黨、香港本土,職工盟、人民力量等等,都是民陣的成員團體。因此,港人有權要求參與民陣的反對派政黨、組織、政客站出來,清晰明白地告訴市民,民陣的「五大訴求」,是否也是你們的訴求?民陣策動、支持的違法暴力行動,你們是否也認同支持?在這些大是大非問題上,請反對派政黨、組織、政客,不要隱身民陣之後,更不能閃爍其詞、語焉不詳。這是政治人物應有的基本道義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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