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外資評級領域 取消保險公司30年經營年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20日在人行網站發文表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遲」的原則,在深入研究評估的基礎上,推出11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見附表),包括明年提前取消證券業股比限制,鼓勵外資進入資管、銀行間債市、養老金管理等領域,放寬外資保險准入等。
這是今年以來內地第二次集中推出金融開放措施。上一次是5月1日,銀保監會一舉公佈12條對外開放措施,包括放寬外資設立法人銀行、入股信託公司、經營保險經紀公司、設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條件等。專家對此表示,與過去相比,今年以來的金融開放,尤其是此次對外開放措施,都非常具體地涉及到業務層面,顯示金融開放更加深入及落實到實際操作層面。
優先支持國外成熟機構進入
在11項開放措施中,信用評級這一金融市場的基礎制度開放再進一步,將允許外資機構在華開展信用評級業務時,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所有種類債券評級。目前只有美國標普全資子公司獲准在內地備案註冊,並於日前首發評級報告。央行表示將擴大外資評級機構的業務範圍,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外資評級機構開展全部類別信用評級業務。
在銀行業,資管市場成為此次對外開放重點。目前內地銀行理財市場規模超過20萬億元人民幣,銀保監會表示,資管市場規模和發展潛力巨大,現有資管機構難以完全滿足市場需求,中資機構多數成立時間較短、經驗較少。下一步,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設立、投資入股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允許境外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子公司合資設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財公司,前期可採取試點方式,優先支持國外市場公認的成熟穩健財富管理機構進入,既可全部募集人民幣資金,也可募集部分外幣長期資金。
提前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在保險業,除落實李克強總理此前在達沃斯論壇上宣佈將原來規定2021年取消外資壽險股比限制提前至2020年的措施外,進一步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取消30年經營年限要求。銀保監會表示,此舉為具有經營特色和專長但經營年限不足的外國保險公司來華創造了條件。
在證券業方面,原定於2021年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2020年。早在2018年,中國宣佈將合資證券、基金管理和期貨公司的外資投資比例限制放寬至51%,三年後不再設限。中國證監會表示,目前,外資股比放寬至51%的政策已落實落地,2020年正式全面取消股比限制。
此外,央行稱將進一步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境外投資者可以通過QFII/RQFII、直接入市、債券通等多條渠道入市投資,不同渠道相互分割給同一境外投資主體在市場准入、債券過戶、資金劃轉等方面造成不便。央行擬於近期發佈新措施,整合不同開放渠道政策要求,打通債券和資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