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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必須企硬 不向暴力低頭

2019-08-24

因應反修例風波持續,有示威者多次在港鐵站內發起「不合作運動」,阻礙港鐵列車服務,危害公眾安全,港鐵昨日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並已獲法庭批准。示威者搞所謂「不合作運動」、搗亂破壞車站設施、恐嚇港鐵員工,嚴重干擾港鐵的正常運作。要制止暴力惡行影響港鐵服務,申請禁制令只是必要的一步,港鐵更要盡管理責任,警告違法的後果,全力配合警方執法,用法治手段懲治暴徒。

反修例暴力風暴持續兩個多月,港鐵對暴徒採取息事寧人的心態,例如港鐵職員從未阻止暴徒的搗亂行為,暴徒衝擊警方、逃入港鐵後,港鐵多次提供特別列車安排暴徒離開。港鐵這麼做,無非不想得罪暴徒,避免惹麻煩上身。但現實證明,這種怕事避事的心態,結果令暴徒的膽愈來愈大,覺得港鐵包庇縱容暴力是理所當然。相反,港鐵稍為不能滿足暴徒的要求,立即遭到暴徒的圍攻。

前晚大批示威者佔領葵芳港鐵站大堂,通宵大肆搗亂破壞,要求港鐵交代8月11日警方於站內施放催淚彈事件,暴徒爆粗「批鬥」港鐵外判保安,用鐳射光射控制室內及噴大字塗鴉,還破壞閘機,逼市民違法不付款入閘。昨晚,鑑於葵芳站先後多次被示威人士滋擾,港鐵決定提早關閉葵芳站,但又有大批示威者到葵芳站包圍控制室,不斷叫囂,有人用噴漆在站內大肆塗污,更有人於控制室門外小便。可見,港鐵面對暴力不能再退縮,否則助紂為虐,自受其害。

事實上,示威者在港鐵站內及列車的種種惡行,包括跳閘不付車資、在站內高叫口號、燃點易燃物品、滋擾其他乘客、擅自挪用滅火器等站內設施、塗鴉破壞車站設施、阻礙車門關閉等行為,早已違反《港鐵附例》,港鐵一早應追究其違法責任、追討賠償;港鐵已獲得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干擾鐵路運作、威脅辱罵車站內港鐵人員,對於違反禁制令的人,不遵守禁制令就是藐視法庭,是挑戰法治權威,港鐵更應理直氣壯作出警告,必要時主動報警,請求警方協助執行禁制令,制止暴徒胡作非為,保持港鐵車站的秩序。

反修例暴力衝擊危及本港法治安定,令機場、港鐵、隧道等公共交通服務多次被癱瘓,市民苦不堪言、怨聲載道,香港國際形象受損,全社會都有責任維護法治和秩序,不能單靠警隊一力承擔。港鐵作為本港最大的公營機構,特區政府是其大股東,更應挺身而出,敢於向違法暴力說不,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港鐵不向暴力低頭,帶頭支持配合警方止暴制亂,才能遏止暴力進一步升級,打擊暴徒的囂張氣焰,也更有效保障港鐵和全港市民的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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