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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鳴槍合理 同袍克制

2019-08-2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員在荃灣制止暴徒騷亂時向天鳴槍示警,以及一度擎槍指向暴徒,迅即成為傳媒追問焦點。警方昨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指,當時數名警員接到市民報案,到現場處理刑事毀壞案件,結果被逾百暴徒嚴重傷害危及生命,在沒有其他有效自衛武器下才向天開槍示警,表現英勇及克制,開槍示警有必要且合理。警方並澄清,警員當時持槍並非指向記者,而是指向記者身後用磚塊襲擊警員的暴徒。

駕車警長被尖鐵支深刺受傷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證實,當時有一名警員先拔出佩槍向天開一槍示警,其後5名警員亦拔槍,事件中無人中槍受傷。他說當時到現場處理刑毀案件的警員,並非防暴警員,沒有防暴護具,只有圓盾和警棍,但被大批暴徒用削尖長鐵支、長棍打碎車窗,駕車警長的右後肩更被插入的尖鐵支捅了個很深的傷口。

謝振中說,當時車上受傷警長血流不止,其餘警員無所選擇,只能下車驅散暴徒。逾百暴徒則用長鐵支、竹竿及磚塊襲擊警員,他們邊擋邊退,有警員的圓盾亦被猛烈攻擊下碎裂,只能用短警棍抵擋,有警員跌倒被圍毆。危急時刻,有警員右手放棄警棍,拔槍向天開了一槍示警,成功制止暴徒繼續施暴,而且沒有人被槍傷,警方認為開槍警員表現英勇和克制,開槍必須且合理。

他透露,開槍警員交報告指,當時暴徒嚴重威脅被包圍警員,為確保自己和同事人身安全,因此向天開了一槍。如果當時沒開槍驅離暴徒,很可能有警員失去生命。而開槍示警亦達到預期效果,暴徒立即後撤,解除被圍警員生命威脅。生命威脅暫時解除後,該警員亦沒有任何進一步武力,符合以最低武力制止暴力的原則。面對暴徒的削尖長鐵支和棍棒,警員攜帶的胡椒噴霧,顯然不足以解除危機。

警舉槍實指向記者身後暴徒

他澄清,被襲警員當時仍被磚塊襲擊,一度持槍指向記者方向,但目標並非記者,而是記者身後的暴徒。謝振中指,當時情況極端危險,記者應該保護自己,警方已屢次呼籲記者不要擋在暴徒前面。他又指,暴徒逃走後,大批記者即包圍受傷警察要求交代為何擎槍指向「市民」,由於當時仍然處在危機四伏的環境下,警方很難滿足記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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