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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對促進工廈改過渡性住房建議

2019-09-16

■按年期由政府承擔部分改建費用,增加改裝誘因

 •如5年後不再延續做過渡性住屋,由政府承擔之前較大比例改建費用

 •如延續15年以上,政府不再承擔

■條例應作適當放寬,以百萬方呎作衡量標準,釋放更多樓面

■對後續發展更靈活處理

■成立工廈活化專責小組,諮詢更多業界,加大力度推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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