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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爛3站機器案 17歲少年續還柙

2019-09-1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兩名青年涉在本月7日與他人連環毀壞港鐵屯門3個輕鐵車站的售票機、拍卡機及閉路電視鏡頭等設施,早前被控3項刑事損壞罪,需還柙至10月23日再提訊。其中一名17歲男被告昨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法官經考慮案情後,認為患有精神病及學習障礙的被告存在重犯機會,拒絕申請,須繼續還柙。

被告郭溢朗(17歲),是屯門青年學院資訊科技文憑課程二年級學生,他被控今年9月7日在屯門龍門路輕鐵蝴蝶站,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兩部售票機、3部月台拍卡機及4部閉路電視鏡頭。郭亦被控於同日在屯門海皇路輕鐵屯門泳池站,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1部售票機、兩部月台拍卡機及4部閉路電視鏡頭,以及於同日在屯門鄉事會路輕鐵兆麟站,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兩部售票機、兩部月台拍卡機及4部閉路電視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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