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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黨圍檢控官 律政司大狀會斥責

2019-10-01
■9月27日,口罩黨包圍囚車「盲撐」不獲准保釋的疑犯。 資料圖片■9月27日,口罩黨包圍囚車「盲撐」不獲准保釋的疑犯。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家好)上月21日的所謂「光復屯門公園」最終又變成跨區暴亂,一名15歲男學生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在9月27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院拒絕男童保釋後,一群旁聽者一度包圍及辱罵負責此案的高級檢控官。律政司昨日發聲明表示,檢控人員絕對不應該受到無的放矢的謾罵攻擊,有關行為損害香港法治,絕對不能容忍。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亦發出聲明,指針對檢控官的欺侮行為沒有任何合理基礎,亦絕對不能容忍,呼籲公眾尊重刑事司法制度。

聞15歲童不獲保釋即起哄

一名15歲男學生因涉嫌管有改裝行山杖及雨傘,及管有一樽混合腐蝕性液體的綠茶及鐳射筆,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在9月27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陳慶偉指是案證據強,考慮到該男童是在犯下另一案的保釋期間犯下此案,故拒絕男童保釋,案件押後至11月15日再提訊。庭外有近百口罩黨「盲撐」被告及不滿他保釋被拒,更爆粗圍罵律政司的檢控官。

律政司:包圍辱罵不能容忍

律政司發言人昨日表示,對於上周五有一名律政司的高級檢控官在高等法院處理案件後遭包圍及辱罵,有關行為絕對不能容忍。檢控人員固然並非可免受批評,但絕對不應該受到無的放矢的謾罵攻擊。

律政司強調,檢控人員肩負刑事檢控工作非為個人利益,而是代公眾擔當「秉行公義者」的角色,「任意攻擊我們的檢控工作,會損害香港的法治。」

律政司重申,就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律政司是按證據和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檢控人員聚焦的是犯案者的行為,而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在處理上有所不同,「我們的檢控工作,並沒有任何政治考慮,亦一直是不偏不倚、一視同仁。我們的檢控人員會以秉行公義為目標,繼續以獨立自主的專業態度堅守上述原則。」

香港大律師公會則在聲明中指,出庭工作的律師無論是代表控方或辯方,均運用他們的專業知識,根據證據向法庭作出陳詞。在法律上或根據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負責檢控工作的律師之責任是不偏不倚地陳述控方的案情,公正客觀地協助法庭找出真相,依法秉公行義,而非用任何方式求取定罪。

因此,公會認為針對檢控官的欺侮行為沒有任何合理基礎,亦絕對不能容忍,指此等行為亦可能構成藐視法庭。公會呼籲公眾在任何情況下要保持理性及克制,並尊重在基本法、人權法及香港法律保障被告人的權利之下的刑事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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