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警方在9月30日突擊搜查灣仔駱克道一個單位,檢獲一批疑用作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並拘捕5名男子(17歲至31歲),他們暫被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案件昨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兩名被告缺席應訊。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3名被告各以3,000元至5,000元保釋,並要求3人遵守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的宵禁令,及須遵守不得離港及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
5名被告為,鄧棨然(30歲)、鄭進(31歲)、鄭子豪(17歲)、李威龍(25歲)和廖子文(17歲)。控罪指,5人於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金樂大廈19樓一個單位管有製造汽油彈的原料,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3名被告的報稱住址都不在灣仔,當晚10時卻在該處逗留,常人都會懷疑他們與示威用的汽油彈有關。最後批准首被告和次被告以5,000元保釋外出,第三被告以3,000元保釋;其間每晚11時至翌日7時須宵禁、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亦不得離開香港。至於第四、第五被告,因入院而未能出庭,他們的案件押後至10月4日以待他們出院才應訊,其間由警方看管。
另外,警方於9月30日晚在屯門舊咖啡灣泳灘拘捕兩名女子,包括報稱教學助理的楊頌恩(26歲),及報稱福利工作員的莊生玲(25歲),並檢獲氣球、油漆、剪刀、打火機等物品,各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昨日下午被帶到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水佳麗表示現時未看到被告有何不法目的,決定兩名被告只需以5,000港元現金保釋,及逢星期五到警署報到,不禁止她們離境,亦毋須守宵禁令,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