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支持者圍堵沙田法院大樓。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 文森)全港多區在十一國慶日(本周二)爆發嚴重騷亂,暴徒針對警員瘋狂攻擊、投擲汽油彈及鏹水彈,警員不得不發射實彈自救。在荃灣平亂時被開出一槍擊中的18歲男暴徒曾志健,與另外6名被告分別面對「參與暴動」、「襲警」及「縱火」罪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由於曾仍在醫院留醫,且未能估計出院時間,是否獲准保釋需待今日繼續討論。在庭上披露了開槍警員的姓名後,該警員隨即被網民起底,有人甚至以「血債血償」等帶恐嚇性言論,煽動去開槍警所住屋苑搞事。有律師指出,這些言論或已觸犯「煽動暴動罪」。
正就讀中五的男被告曾志健,昨本應與同案的另外6名被告一起提堂,但他與另外兩名被告,包括報稱任職程式員的李振文(25歲)和報稱是香港專上學院學生的郭小琴(22歲),因仍在醫院留醫未能出庭。其餘4名出庭被告分別為報稱清潔工人的陳珩(38歲),報稱是IVE學生的陳金國(19歲)、馮清華(21歲),以及理工大學學生邱宏達(26歲)。
中槍暴徒留院 4名被告保釋
曾志健被控本周二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及鱟地坊一帶和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及襲擊兩名警員,即警署警長曾家輝和警員謝思明。同案的另外5男1女,則分別被控同日在海壩街及大河道一帶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而被告陳珩同時被控一項縱火罪。7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6星期,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又指由於案件嚴重,警方在各被告身上均搜出大量疑似暴力或激進示威者的物品,包括對講機、頭盔,和一些保護工具等,因而反對各被告保釋,認為若保釋很大可能再犯更嚴重罪行。
控方案情指,曾志健涉嫌在大河道對警方防線,包括警員謝思明窮追猛打,其間手持一把疑似鐵通的武器和投擲磚頭。警署警長曾家輝出於擔心自己安危,因此對曾志健開了一槍。曾志健中彈倒地後,邱宏達涉嫌撿起傷者手中疑似鐵通的武器,未幾被制服。裁判官一度休庭,最終裁決4名出庭的被告各准以5,000元至1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和每周需兩天到警署報到,4人押後至11月14日再訊。至於因留醫缺席聆訊的曾志健、李振文和郭小琴,裁判官下令李和郭本月9日再訊,倘若提早出院須立即出席法庭應訊;曾志健則由於未知何時出院,今日將就他是否獲保釋繼續開庭討論。
在庭上披露了開槍警員的姓名後,隨即被網民「起底」,更在「連登」討論區及「馬鞍山之友」fb專頁等公開了該名警員的住址、電話等個人資料,有人更煽動昨晚到其所住屋苑搞事,聲言要「血債血償」。
馬恩國:煽「血償」有意圖即涉罪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不論最終是否有人響應,發佈有關言論者已足以構成「煽動暴動罪」及煽動「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等多條罪行。
馬恩國表示,煽動犯罪與犯罪行為最終有否付諸實行不影響控罪,若最終有人受煽動做出違法行為,將構成煽動罪的加刑因素,「不是無人犯罪就等於煽動行為無問題,煽動行為不需要有人付諸行動,只要言論令法官及陪審團相信會令人有所行動已經足夠。」
連登仔肆意留言恐嚇
大台阻膠:血債血償
大波纖腰肥臀 :死全家啦!
北千手卓一夫 :係做炡ㄔb年後先啦
肩離地:還命 宿一燒
萬能插打?機:結界師加火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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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連登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暴衝案件過堂情況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葛婷)近4個月以來連串暴力衝擊,警方陸續採取行動逐一拘捕涉案者,昨日各區法院開庭審訊:
◆事件:10月1日國慶日騷亂/荃灣
◆被告:7名被告,包括中槍的中五學生曾志健(18歲)、程式員的李振文(25歲)、香港專上學院學生的郭小琴(22歲),清潔工人的陳珩(38歲)、IVE學生陳金國(19歲)和馮清華(21歲)、理工大學學生邱宏達(26歲)
◆控罪:參與暴動、襲警、縱火
◆被控事件: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鱟地坊及海壩街一帶參與暴動、襲擊兩名警員及縱火
◆審判進展:曾志健等3被告因仍留醫,缺席聆訊,另外4人獲保釋至11月14日再提訊。
◆事件:10月1日國慶日騷亂/油麻地
◆被告:4男1女被告,分別羅偉洛(26歲)、李翠婷(19歲)、何善航(19歲)、楊任濤(21歲)及17歲男子
◆控罪:藏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事件:在油麻地分別管有伸縮警棍、手銬、鎚子、摺刀、改裝鐵通、彈弓及彈珠等
◆審判進展:暫毋須答辯,獲准以1,000元保釋至12月5日再提訊,其間不得離港。
◆事件:10月1日國慶日騷亂/港島
◆被告:電競選手張浩輝(23歲)
◆控罪:串謀暴動
◆被控事件:在港島與其他身份不詳者串謀參與暴動
◆審判進展:暫毋須答辯,押後至11月29日再提訊,其間要遵守宵禁令及不得離境。
◆事件:10月1日國慶日騷亂/港鐵旺角太子站
◆被告:報稱任職運輸工的女子蔡妙兒(56歲)、男子盧家業(42歲)
◆控罪:普通襲擊、襲警
◆被控事件:在太子港鐵站B1出口外,分別襲擊男子羅國威和警務人員梁偉嘉
◆審判進展:暫毋須答辯,男被告准保釋至11月13日再提堂;女被告仍留院缺席聆訊,准10月10日始出席提堂。
◆事件:10月1日國慶日騷亂/黃大仙
◆被告:7男4女被告(14歲至29歲),當中7人是學生,分別為高子晉、甄健輝、梁蔚柔、呂諾兒、許忻陽、李爣騿B羅妙霏、林坤煒、鍾孝庭及兩名只有11及15歲的吳姓和楊姓男子。
◆控罪:非法集結
審判進展:各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1,000元至1,500元保釋至11月28日再提訊,其間不得離港。另有1名被告因仍留院治療,缺席聆訊,獲准延後出席提堂。
◆事件:10月1日國慶日騷亂/黃大仙
◆被告:男學生林子浩(19歲)
◆控罪:參與暴動
◆被控事件:於黃大仙東頭村道參與暴動
◆審判進展: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3,000元押後至11月28日再訊,其間不得離港及要守宵禁令。
◆事件: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
◆被告:藝人王宗堯(41歲)、「熱血時報」記者馬聰(30歲)
◆控罪:各一項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
◆被控事件:闖入立法會大樓範圍
◆審判進展:各准以2,000元保釋,押後至12月13日與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7人的案件一併再訊,其間不得離境、須遵守禁足令等。
◆事件:6月26日衝擊灣仔警察總部
◆被告:裝修工人岑曉麟(25歲)
◆控罪:參與暴動、襲警
◆被控事件:在灣仔警察總部外參與暴動,同一場合襲擊警員張金福
◆審判進展:准以3,000元保釋,押後至本月31日轉介區域法院再訊,其間不准離港及要守宵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