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當局擴大對主權基金「一馬發展公司」貪腐醜聞的調查,反貪委員會主席科亞昨日宣佈,將對80名涉案人士和企業,合共罰款約4.2億令吉(約7.85億港元),他們需於兩周內繳交罰款,否則將面臨起訴。
由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成立的一馬發展,被指於2009年至2014年間,遭納吉布及其他人士非法挪用45億美元(約353億港元),用作購買遊艇和藝術品等資產,納吉布已被控42項貪污和洗黑錢罪名。
科亞表示,當局希望從80名人士、企業和政黨,追回4.2億令吉款項,當中包括納吉布的弟弟、馬來西亞第二大銀行聯昌國際銀行前主席拉扎克,拉扎克涉嫌從一馬公司賬戶,收取總額2,570萬令吉(約4,860萬港元)的支票。科亞未有披露個別人士和企業被罰的金額,但表示金額可達他們收取數額的2.5倍。 ■法新社/美聯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