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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國籍歧視 澳或退「背包稅」

2019-10-31

英學生入稟勝訴 最少8萬人受惠

澳洲政府自2017年起,對工作假期人士的收入徵收15%「背包稅」,引起爭議,法庭昨日裁定這項稅收違反工作假期協議,最少8萬名受影響人士將有機會獲澳洲退回稅款。

持工作假期簽證在澳洲逗留的人士,原本可以像澳洲公民一樣擁有1.8萬澳元(約9.8萬港元)免稅額,但當局2017年1月起廢除這項優惠,規定他們必須就首3.7萬澳元(約19.9萬港元)收入繳交15%稅款,換言之即使只有1澳元收入也要交稅。

負擔比本地人大 違雙重課稅條約

2015年起到澳洲打工的英國戲劇系學生阿迪於是入稟法院,並於昨日獲布里斯班聯邦法院裁定勝訴。法官洛根提到,澳洲與英國、美國、德國、日本、芬蘭、智利、挪威及土耳其8個國家簽訂雙重課稅條約,意味澳洲向他國公民徵稅時,對他國公民所構成的稅務負擔,不應較本國公民更高;在阿迪的案件中,她的入息稅率之所以不一樣,單純因為她是工作假期人士,做法構成國籍歧視。

根據裁決,阿迪有權要求退回超過2,200澳元(約1.18萬港元)稅款,目前8萬名在澳洲工作假期的人士亦可受惠,涉及金額達1.76億澳元(約9.5億港元)。

無固定住處或不退款

澳洲稅務部未決定是否上訴,但悉尼大學法律專家范恩解釋,今次案件的關鍵,在於阿迪長期居住於悉尼同一間公寓,在澳洲稅制下會界定為「居民」,故可獲保護不受國籍歧視,一般居無定所的背包客,則可能無法因今次判決受惠。至於其他曾經繳稅但已經離開澳洲的外國人,也未知是否能夠獲得退款。■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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