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屆四中全會公報就港澳台問題作出表述,此間專家指出,「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兩點值得關注,凸顯了中央對港澳治理勇於擔當的決心和信心,涵蓋了對港澳管治的措施和指向。
涵蓋管治措施和指向
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對香港文匯報表示,「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出現在黨的公報中比較罕見。
「這次全會的主題就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句表述一方面是中央意識到在香港的管治問題上出現了問題,暴露了短板,同時也充分展示了中央對港澳特區在國家治理層面的信心,也就是說,中央在『一國兩制』問題上要勇於擔當。香港修例風波暴露出來的管治危機和漏洞已經引起中央重視。」他說。
李曉兵強調,中央在此時強調「管治」並不是說要把「手伸進去」,而是突出中共的一種歷史擔當,是使命感和責任感。「在港澳的國家安全問題上,中央具有責任和使命。」
他續說,公報提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也是史無前例的,這意味茪丰﹞ㄔu是對港澳的國家治理層面具有責任,且應該有具體措施和指向。「香港修例風波在國家安全方面暴露了短板和問題,香港內外反對勢力勾結聯動,翻天覆地的鬧港、亂港、廢港,那是因為香港回歸這麼多年,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方面沒有補齊,給了外部政治勢力介入香港可乘之機,這是深刻的教訓。」
港危機暴露制度漏洞
李曉兵指出,澳門特區在這方面的管制方面有成功的經驗,「澳門在回歸10周年之際制定了國家安全立法,2018年又出台澳門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行政法規,在國家安全立法層面、執行機制方面都積累了成功的經驗。由此來看,中央在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應該是可以有所區分的。」
他坦言,香港一直未能主動承擔起基本法所賦予的自覺履行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現在又出現嚴重的管治危機,暴露出諸多制度上的漏洞,這就逼得中央不得不出手,從國家治理層面出台法律制度和完善機制。
被問及具體到應該健全哪些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這位專家認為,一方面可以充分借鑒澳門的成功經驗,另外一方面中央也可以從國家層面,以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完善相關法規。 ■香港文匯報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