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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條措施」要點

2019-11-05

為台企提供同等待遇13條措施

5G:支持台企參與大陸5G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測試和網絡建設

參與重大技術創新: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示範應用體系建設

循環經濟:可同等參與大陸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等循環經濟項目

民航: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投資航空客貨運輸、通用航空服務,參與符合相關規劃的民航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建設,開展諮詢、設計、運營維護等業務

主題公園:台資企業可投資主題公園,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建設

金融貿易:

(1)支持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台資企業集中地區發起或參與設立新型金融組織

(2)可向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申請擔保融資等服務

(3)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享受貿易救濟和貿易保障措施

(4)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等工具

(5)鼓勵各地根據地方實際,為台資企業增加投資提供政策支持

入口檢驗:對從台灣輸入大陸的商品採取快速驗放模式,建立有利於規範和發展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的管理制度

行業標準制定:可與大陸企業同等參與行業標準的制訂和修訂,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

青年創業:符合條件的青創基地和示範點可申報國家相關園區評定

為台胞提供同等待遇13條措施

領事保護: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

農業:可申請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項目

交通出行:可同等使用網約車、共享汽車等交通出行等產品

通信資費:試點在福建對持居住證的台胞使用大陸移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

購房資格:持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購買自住房屋時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文化體育:

(1)台灣文創機構或者個人可參與大陸文創園區建設營運,台灣文藝工作者可進入大陸文藝院團、研究機構工作或研學

(2)在大陸工作台胞可申報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

職稱評審:在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同等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項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專業工作業績

分類招考:

(1)台商子女高中畢業後,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以在大陸參加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

(2)進一步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

(3)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

體育交流:

(1)歡迎台灣運動員來大陸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

(2)台灣運動員可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職業聯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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