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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一場邪惡的戰爭,政府真的束手無策了嗎?

2019-11-14

從生於盛世到身處亂世,只是短短5個月,每一個視香港為家的人真是情何以堪!

黑衣魔連續多日發動針對全港市民的暴行,港鐵、巴士等主要交通服務都被迫停,無辜市民不僅被剝奪生活工作的基本權利,連免於恐懼的自由都幾乎喪失殆盡,一個清理暴力行動殘留垃圾的七旬清潔工更受襲擊懷疑腦幹死亡。暴力持續氾濫升級,已經激起相當部分市民的強烈反彈。市民維護自身生命和權益的正當訴求開始高漲,如果政府不能順勢而為,任由管治、法治持續失效,勢必催生以暴易暴的悲慘社會。面對這場向全港市民宣戰的邪惡戰爭,政府只有以萬民福祉為念,打破和平時期的常規管治思維,再啟緊急法實施更強力有效的法律手段全面止暴,並盡快設立跨部門危機處理小組,集合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資源和力量,有效震懾打擊邪惡暴力,才能保護市民、拯救香港。

一萬個念想,哪怕是善念,也比不上一個基於總體情勢的明智判斷。回顧過去5個月,借修例風波發動的暴力衝擊變本加厲,如今發展到無差別針對無辜平民發動攻擊,大規模癱瘓交通,普羅市民上班、上學、生活寸步難行;有分析指,暴徒還將攻擊全港各區的供電、供水設施,這種風險一旦不幸成為現實,全港市民基本生活和各行各業正常運作,將進一步受到嚴重影響。毫無疑問,這場暴力運動的本質,是一場試圖衝擊「一國兩制」、奪取香港管治權的邪惡戰爭,這場戰爭不予制止,最終結果是摧毀香港的繁榮穩定,令港人安居樂業的生活蕩然無存。

面對越來越無法無天、喪心病狂的暴力惡行,市民生命安全和基本權利遭受重大而切身的威脅,為求自保,越來越多市民不再沉默,而是奮起反擊,反暴力、護權益的民意開始出現明顯抬頭,更有聲音倡導建立自衛組織。這股反暴力的正當民意可以充分理解,且值得高度珍惜,但要強有力的引導,以免因為法治失效而演化為以暴易暴。因為,香港要繼續成為擁有良好法治文明的國際城市,制止暴力絕對不能靠民間以暴易暴,止暴制亂始終是政府的權力和責任。政府更應該明白,要避免以暴易暴,必須強化管治、充分發揮法治保護普羅大眾的應有效能。如若不然,香港勢必陷入可怕的內戰狀態。

部分市民不得已採取自保行動,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因為政府止暴制亂至今成效不彰,部分人開始失去信心和耐心。顯而易見的是,面對如今的香港已處於準戰爭狀態,政府仍用和平時期的常規管治思維來應付,當然難免進退失據、力不從心。

就以警方執法為例,目前警方主要依靠《公安條例》《警隊條例》進行止暴制亂,結果處處受掣肘和挑戰,進入大學校園執法被指控「擅闖私人地方」;警方開槍更遭諸多非議,有意見堅持警員要在確認生命安全受到重大危險才能開槍,否則就違反警務守則。《公安條例》《警隊條例》、警務守則只是和平時期賦權警方處理治安案件的法例,而現在香港的暴力呈現無時無刻、「遍地開花」、大規模群體化的特徵。面對成群結隊、窮兇極惡的暴徒,面對喪心病狂的致命攻擊,仍要前線警員墨守處置個案式治安案件的法例法規,令前線警員執法縛手縛腳,疲於奔命,更令他們生命安全置於極其嚴峻的危險之中。

大規模群體暴力與個案式治安案件的分別,相信政府和不存偏見的市民都能夠分別。面對暴力心態和程度越來越嚴重惡劣,警方面臨的危險和挑戰越來越大,香港管治、法治被全面癱瘓的風險越來越高,政府對依法授權警方加大執法力度,不能再猶豫不決、舉棋不定,唯有採取更強力的法律手段,才能震懾暴力,扭轉局勢。政府已經啟動緊急法落實了《禁蒙面法》,邁出強力止暴制亂的第一步。但這遠遠不夠,還需要更強有力的法律組合拳來支撐迅速有效的執法、司法。政府根據現實需要,引用緊急法頒佈一系列緊急規例,包括放寬警權,讓警方可更多使用武力,逮捕、搜查、封閉場所,檢控工作更為迅速有效;成立特別法庭專門審理這次暴動案件;制訂防止煽動性言論的條例,以利檢查、管制、阻止傳遞暴力資訊,拆除連登、Telegram通訊軟件等暴力「大台」,等等。

另外,要應對這場香港特區前所未遇的邪惡暴力準戰爭,政府更應成立跨部門危機處理小組。戰爭狀態下,整個政府必須改變各自為政、各掃門前雪的思維、態度和工作模式,讓各部門和政府人員都充分明白,面對止暴制亂的生死責任,政府上下無人能置身事外。問責官員和高級公務員都應該責無旁貸地站出來,發聲譴責暴力、譴責恐怖襲擊。每個部門都要認真思考,如何能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做一些平時沒有做、如今戰時應該做的工作,以利止暴制亂,比如負責發佈政府資訊的部門,在傳遞真確資訊、揭穿暴力本質、消除謠言謊言方面能做什麼?主責香港電台的部門,能為制約、切除這顆「毒瘤」做什麼?市民都可以自發清除路障,負責路政的部門能不能比平時多行一步?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為政者請擔起歷史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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