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國最大電訊商Orange(前身為法國電訊)於10多年前重組架構期間,先後有數十名員工疑不堪工作壓力自殺,巴黎一個法院昨日裁定,Orange及7名前現任高層因為在工作場所進行「道德騷擾」,導致員工自殺或企圖自殺罪成,其中前行政總裁隆巴德被判監4個月,Orange本身則被罰款及需向受害員工家屬賠償合共350萬歐元(約3,035萬港元)。
本身是國營的法國電訊於2006年至2008年進行私有化重組,並解僱2.2萬名員工,引發員工自殺潮,引起輿論及政府關注。當局其後起訴Orange、隆巴德及6名前現任高層,指他們涉嫌與2006年至2009年間,公司其中19宗自殺、12宗企圖自殺及8宗嚴重抑鬱個案有關,包括採取「製造不穩的政策」,對受影響員工施以「集體道德騷擾」。
開追究企業先例
雖然隆巴德和其餘6名被告的刑期都因為未滿兩年,按規定無需真正入獄服刑,但今次裁決已經在法國商界響起警號。分析指,今次先例一開,未來可能有更多企業及企業高層,會因為員工因工作壓力自殺而面對刑責。今次亦是法國首次有企業因為「道德騷擾」員工而被定罪。
Orange早已承認責任並向受影響員工及家屬道歉,不過隆巴德等人拒絕認罪,認為他們不應為素未謀面的人的自殺背上責任。除Orange外,7人均已決定上訴。
■美聯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