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德國之前,愛爾蘭政府上月已發表新的風力能源規管指引草案,收緊風力發電場產生的噪音,並增加發電場與民居之間的距離。
指引收緊當局在2006年制訂的噪音標準,要求在風力發電的過程中,產生的噪音不可高於背景噪音5分貝,同時不論是日間抑或夜晚,音量最高不得高於43分貝。
當局亦推行新噪音監管制度,強制風力發電埸安裝自動影子閃爍(shadow flicker)控制裝置,一旦風力渦輪機在陽光下,機翼轉動時的影子對附近居民及設施構成滋擾,裝置就會停止渦輪機運作,直至影子閃爍效應消失。
在新指引下,風力渦輪機與民居的距離需達其高度的4倍,最少亦要有500米。風力能源發展商在開發初期,亦需強制在周邊社區進行諮詢,並在計劃投入應用時,撰寫社區影響報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