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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客機曾被美擊落 國際法追責艱難

2020-01-12

伊朗終承認錯誤擊落烏克蘭航空客機後,預料烏克蘭及有63名公民喪生的加拿大,將透過國際法向伊朗提出索償。但分析認為,1988年伊朗航空客機被美軍擊落的案例,反映烏加兩國追究伊朗的路途將非常艱辛。

1988年兩伊戰爭期間,伊朗航空一架客機從伊朗飛往阿聯酋迪拜期間,在波斯灣上空遭美軍巡洋艦發射導彈擊落,造成290人死亡,當時美國國防部稱,該客機飛行時曾異常下降,因此被認作是戰機,但其後情報顯示事實並非如國防部解釋般,事件完全屬美軍出錯。

伊朗事後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決議,要求譴責美國的行徑,但不獲通過,伊朗於是改向國際法院興訟,要求以監管民航機飛行的國際公約處理事件,但美國指公約沒有涵蓋此類個案為由,質疑國際法院無權處理。華府最終在1996年向伊朗賠償1.32億美元(約10.3億港元)和解,並對「事故導致人命死亡深表遺憾」,但未有承認責任。

雖然伊朗航空空難為國際社會帶來沉重教訓,促使國際法改革,但關於民航機被擊落的問題上,國際法的效用仍然有限,之後各地亦多次發生民航機被擊落事件,並非所有個案都能向涉事國家追究責任。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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