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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團體:履職擔當 理所當然

2020-01-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致辭中談到要守護好法治文明這一核心價值時,指出這需要「愛國愛港力量團結齊心」、「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外,還要「18萬公務員履職擔當」,這是對香港公務員的期許。多個公務員團體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這要求是理所當然的,又建議特區政府可以在公務員升遷時,要求升職者需要宣誓效忠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

倡升遷者須宣誓效忠

政府人員協會主席馬志成表示,身為僱員,應該對自己的僱主有擔當,而公務員有機會接觸不同的敏感資料,有關的要求應該更高。

他相信,香港絕大部分公務員均符合駱惠寧主任提出的「擔當」要求,但不排除部分人可能未能適應香港回歸祖國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對「一國兩制」 未有足夠認知。他建議特區政府改革公務員升遷制度,要求升職公務員宣誓效忠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令他們更清楚自己的職責,更可避免「有心人」鑽漏洞,做出公務員不應有的行為。

香港郵務職工會理事長張偉權表示,相信駱主任所說的「擔當」,不單是指公務員本身的職務,還包括要支持特區政府施政,「公務員要支持自己部門的政策,但部門的政策亦是支持政府立場。好似消防員,不能一邊救火一邊放火,警察不能一邊拉人一邊放人。公務員在政府工作,當然要支持政府的政策和立場。」

他相信,絕大部分公務員都明白自己的工作需要支持政府,《公務員守則》其實亦有對此作出規定,部分公務員參與反修例行動被捕只是個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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