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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監察受檢者 每天查實時地點

2020-02-13

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昨晚宣佈加強對強制檢疫人士的監察工作,除了送往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接受檢疫的人士外,倘受檢疫人士未能在邊境管制站以其手機進行實時地點分享,有關部門將即時要求他們佩戴電子手環;衛生署會繼續致電受檢疫人士,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亦會每天要求受檢疫人士進行實時地點分享及突擊視像通話;若未能成功聯絡受檢疫人士,會考慮向他們發出通緝令。

由本月八日起,衛生署會向所有由內地抵港人士及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內地的人士發出強制檢疫令,有關人士必須強制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檢疫14天。這些人士入境時都沒有病徵及通過體溫檢測,出現病徵者將交由衛生署另行處理。特區政府已進一步增加人手,協助衛生署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落實加強強制檢疫措施及其監察工作。

特區政府又透露,較早前被警方發出通緝令的兩名受檢疫人士,警方已聯絡他們並錄取口供,政府會考慮進一步行動,重申受檢疫人士自律的重要性,他們必須嚴格遵守檢疫令,擅自離開居所會構成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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