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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通告鬧鳥龍 滯留者:好失望

2020-02-25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新社、香港文匯報記者俞鯤報道,昨日下午,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第18號通告稱,此前發佈的第17號通告,「係市指揮部下設的交通防控組未經指揮部研究和主要領導同志同意發佈的,現宣佈該通告無效。」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在昨日早晨發佈通告稱,因特殊疾病治療等原因必須出城的外地滯留人員,可以出城,但應向所在地區的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並經其批准等。

滯留在武漢的羅先生表示,年前跟妻子一起回到武漢岳父岳母家過年,急於趕回南京去上班,得知可以出城的消息,內心一陣狂喜。可幾秒鐘後羅先生又犯愁了,「市內交通並沒有解禁,我怎麼開車出城呢?」之後他開始四處諮詢如何開車出城。到了下午,羅先生收到同事發來的截圖,之前的17號通告宣佈無效,「好失望,空歡喜一場」,如此重要的決定幾個小時就宣告無效,顯得太不嚴肅了!

將對相關人員嚴批

對於通告未經同意發佈,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表示,當局將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的批評處理,強調武漢市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外防輸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嚴格離漢通道管理,嚴格人員管控,嚴防疫情向外輸出。

疫情信息發佈應規範

「自疫情爆發以來,政府發佈了大量信息,但由於有些信息內容和形式不規範,使得有的信息發佈無效,甚至還產生了負面影響。」中共湖北省委黨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李妙顏昨日表示,並續指,重大疫情的發生對地方政府信息發佈提出了新要求。

李妙顏認為,通常而言,政府部門信息發佈渠道比較受關注的主要有四種形式:一是政府發佈通告,二是召開新聞發佈會,三是相關部門官方網站發佈,四是通過主流媒體開展新聞報道。

李妙顏建議,這四種形式應該各有側重。政府發佈通告,應體現權威性、可行性,及時準確、廣而告之;新聞發佈會應回應關切,做到主動發佈與答疑解惑相結合;官方網站上發佈的信息應包含最新疫情動態和防控指南,形式應生動直觀、易於傳播;主流媒體發佈信息應守好底線,關注熱點,引導輿論。

李妙顏指出,疫情當前,不管是哪種形式的信息發佈,發佈哪些內容,都需要政府官員、媒體等多做換位思考,堅持人民立場、體現民眾視角,把「響應人民的呼聲,滿足人民的需要」作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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