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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軌跡

2020-04-04
■1997年7月1日上午10時,香港特區成立慶典在香港會展中心新翼舉行。■1997年7月1日上午10時,香港特區成立慶典在香港會展中心新翼舉行。

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前途問題成世界焦點,基本法起草歷經了長時間反覆諮詢、討論,最終在1990年4月4日,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中通過,是香港回歸的重要里程碑,值基本法誕生三十周年之際,香港文匯報為大家回顧當中的點滴,更進一步了解基本法的軌跡。■香港文匯報記者 鄧逸明、李暢熹

1983年3月8日 市政局第一次分區選舉。

1983年7月25日 中國政府代表團與英國政府代表團在北京就中英香港問題第二階段會談舉行第二次會議。

1984年9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在北京簽署。

1984年12月18日 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應邀到北京進行訪問。

1984年12月19日 鄧小平會見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

1985年3月7日 全港舉行第二屆區議會選舉。

1986年3月1日 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大會,通過《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全體會議細則》及《成立專責小組的建議》。

1986年4月5日 全國人民副委員長彭沖向會議提交《關於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1986年4月18日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結構(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工作規則》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專題小組的決定》。

1986年4月22日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閉幕。會議通過了基本法結構。

1988年4月28日 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在香港公佈。

1988年12月3日 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舉行第六次全體會議。

1988年12月6日 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立執行委員會,選出19名執行委員。

1990年2月13日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通過了基本法(草案)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圖案(草案)。

1990年2月17日 鄧小平會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稱讚基本法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

1990年4月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三個附件。

1993年4月22日 中英就香港1994年至1995年的選舉安排問題安排進行外交談判。

1993年5月28日 中英舉行關於香港1994年至1995年選舉的第四輪會談。

1993年9月1日 籌委會預委會政務小組舉行第一次會議。

1993年9月25日 籌委會預委會法律小組舉行第一次會議。

1993年9月26日 籌委會預委會文化小組舉行第一次會議,負責宣傳和推廣《基本法》。

1995年5月16日 籌委會預委會政務小組召開第十七次會議,提出組建終審法院八項原則。

1996年5月15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中國國籍法在港實施的幾個問題解釋。

1996年6月25日 籌委會法律小組討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有關香港永久性居民規定的實施問題。

1996年7月5日 籌委會臨時立法會小組討論香港特別行政區臨時立法會的產生辦法。

1996年9月5日 籌委會預委會討論行政長官具體產生辦法,對候選人資格和產生步驟達成共識。

1996年11月15日 籌委會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舉行會議,進行第一任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

1996年12月11日 特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選舉特區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以320票當選。

1997年1月31日 籌委會討論通過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臨時立法會在1997年6月30日前開展工作的決定》、《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臨時性區域組織的決定》和籌建臨時性區域組織的相關建議。

1997年2月23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根據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處理香港原有法律決定。

1997年5月22日 籌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作出增減的建議》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人員就職宣誓事宜的決定》。

1997年6月27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成立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作為常委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

1997年7月1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基本法》實施。臨時立法會於9日首次在立會舉行會議。

1998年7月2日 首屆立法會第一次會議,范徐麗泰當選立法會主席。

1998年11月4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增加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列為在香港特區公佈或立法實施的法律。

1999年1月29日 終審法院對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案作出判決。

1999年12月3日 終審法院對劉港榕案作出判決。

2001年7月11日 香港立法會恢復《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二讀辯論。

2001年7月20日 終審法院就莊豐源案宣判。

2003年9月5日 特區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

2004年3月29日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公佈第一號報告《〈基本法〉中有關政制發展的法律程序問題》。

2004年4月2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 ─ 第七條和附件二至第三條的解釋》。

2004年4月25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

2005年4月6日 署理行政長官曾蔭權向國務院提交報告,建議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五十六條有關新的行政長官的任期作出解釋。

2005年4月27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明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缺位後產生的新的行政長官的任期為剩餘任期。

2005年6月21日 終審法院裁定特區政府實施的公務員減薪沒有違反基本法。

2007年3月25日 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曾蔭權以649票當選第三任行政長官候任人。

2007年6月6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在北京舉辦「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

2017年7月1日 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時表示,落實「一國兩制」,要始終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

2018年9月4日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實施,以配合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的籌備工作。

2018年9月23日 高鐵香港段列車首日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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