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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官突遭臨陣撤換 政法界質疑雙重標準

2020-04-29
■郭偉健    資料圖片■郭偉健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雨航、葛婷)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周五處理將軍澳斬人案被告判刑時,在判詞中批評暴力示威者,並同情被告是修例風波的犧牲品,其判詞繼而遭到口誅筆伐。近日原由郭官負責審理的修例風波案件,均遭司法機構臨陣「換官」。司法機構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首席區域法院法官留意到,最近社會上對郭偉健審理的某宗案件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現階段作有關安排。多名政法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過往處理與修例風波有關的案件時,即使備受社會爭議亦未有「換官」,因此司法機構必須嚴肅解釋今次安排,否則法庭無法彰顯公義,甚至會令人質疑有關安排是包庇暴徒。

郭官被指判刑理由有爭議

郭偉健在將軍澳所謂「連儂隧道」斬人案的判詞中,指出斬人被告一開始就作出深切反省,願意承擔一切罪責,並在求情信中表明希望「所受的懲罰能換取傷者一點的釋懷」,認為他在接受刑罰的艱難時期仍然關心受害人的福祉顯然是表現出高尚的情操,而這些情操在現今社會的人包括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及專業人士鮮有出現。雖然如此,郭偉健亦作出有阻嚇性的判刑,被告最終被判監45個月。

不過,泛暴派「文宣組」隨即出動,斷章取義誣指郭偉健讚揚被告「斬人是高尚情操」,無視郭偉健只是對被告願意承擔罪責行為表示認同,發起「一人一信」投訴郭的行動,聲稱郭「立場有違中立」云云。

郭偉健前日原訂處理的士司機曾偉龍(31歲)涉在去年10月被揭車上載有40枚汽油彈、3瓶汽油而被控串謀縱火等罪名的案件,但被臨時撤換法官,改由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處理。昨日再有3宗原本由郭官處理的修例風波案,分別牽涉去年9月中牛頭角淘大花園襲擊傷人事件,10月初旺角「私了」(非法私刑)事件,以及利用Telegram社交平台公開起底警員身份和資料的事件,3案亦改由高勁修處理,該3案合共涉及7名被告,全部獲押後到6月再訊。

對於主審裁判官郭偉健被臨時更換,司法機構接受媒體查詢時解釋,有關安排是因為社會對郭審理案件的判刑理由有爭議。

王國興憂變相庇黑暴

對於司法機構的解釋,「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質疑,「過去有不少案件都出現雙重標準,以縱容包庇『黃絲』及黑衣暴徒處以輕判,甚至有法官對暴亂及黑暴行為稱為『理念正確』、『維護民主』,可是亦未有被更換,為何首席區域法院法官又不會即時更換法官?明顯是雙重標準。」

王國興表示今次事件十分嚴重,為社會公眾帶來錯誤訊息,以為法庭向黑暴「開綠燈」,認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要立即跟進事件。他指出,今次法庭決定明顯欠缺透明度,突然更換法官的行為亦令人感覺處事不公及雙重標準。

黃英豪:郭官判詞無誤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黃英豪認為郭偉健的判詞並無問題,因為郭在量刑過程中參考了過往案例,以及考慮了被告自首認罪等因素,並無實質錯誤,不明白為何法庭要臨時換官,強調司法機構必需盡快向公眾交代。

容海恩冀安排不涉政治

執業大律師、新民黨副主席容海恩則希望臨時換官的安排不涉任何政治考慮,否則會影響法治精神。她特別提到去年7月一名男子在示威中以雨傘戳向警長胸口,及去年9月一名男子在旺角警署外被發現藏有汽油彈的案件,兩宗案件的被告分別被判罰款2,000元及進入更生中心,認為當時審訊有關案件時亦爭議不斷,但也無臨時換官的安排。她強調,修例風波中屢次出現襲警等嚴重罪行,法庭有必要公正處理,避免外界質疑司法不公。

葉俊遠盼司法機構釋慮

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律師葉俊遠表示,臨時換官的安排並不合適,並為公眾帶來錯誤訊息,以為法庭不想讓會批評示威者的法官審理與黑暴相關案件,令法庭無法彰顯公義。司法機構必須對此作妥善解釋,釋除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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