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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理求真】處理法官表達意見 要一視同仁不分「黃藍」

2020-05-26

李自明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月處理將軍澳所謂「連儂牆」的斬人案,在判詞中對主動自首的被告表示同情,遭到攬炒派、大狀黨的口誅筆伐。昨日,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表聲明,指已與郭偉健法官傾談,並提醒郭官在履行其司法職責時,須避免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詞中發表任何政見,因而給人偏頗的觀感。郭官更被認為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修例風波的案件。

有法律界老友替郭官不值,對自明話:「法官保持中立、不介入政治的傳統和原則的確要堅守,不過要一視同仁。認同、同情『藍絲』的法官就要嚴肅跟進,不准再審同類案件,好似犯天條;不過,以往撐『黃絲』的法官多的是,修例風波中有法官聯署反政府,都僅僅被司法機構勸喻;有法官更在判詞中讚『公民抗命』的違法者『理想崇高』,這不是政治表態是什麼?為何不見這些法官受訓示。法治最講公平公正,看來要先從法庭自己做起,不要厚此薄彼,不能分『黃藍』。」

法律界老友指出:「大家應該記得,『佔中』事件,黃之鋒等人衝擊政總東翼前地案,2016年區域法院判黃之鋒等人社會服務令。主審法官在判詞形容,年輕人想法可貴之處是較純真,卻可能因此較衝動。三人因表達意見及關心社會而犯法,應該寬容及理解。『佔中』是政治事件應該毫無爭議,黃之鋒等人帶頭搞所謂『公民抗命』、『違法達義』,法官形容他們『為表達意見』『關心社會而犯法』,這難道不是在表達法官自己的政治觀點?怎麼當年不見司法機構找這位主審法官傾偈,提點一下法官不要隨意發表政見?」

「去年修例風波鬧得沸沸揚揚的時候,有三位匿名法官接受路透社訪問,表明反對政府修例,路透社仲話這三位香港最資深法官聲言,『香港的司法獨立現正受到威脅』;有人在報章刊登題為要求撤回『引渡惡法』的聯署聲明,當中有一名聯署人與本港法官同名同姓,其後司法機構承認有法官參與是次聯署,司法機構發言人當時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與該法官討論,並提醒將來應避免同類事情發生。這些撐反修例的法官高調表達政見,沒有受到什麼處分,為何這次郭官就鬧得滿城風雨,還要受到馬官特別對待呢?」法律界老友質問。

法律界老友表示:「如果說要確保法庭獨立判案,法官應保持政治中立,對政治事件能免則免,這個原則大家都認同,法律界同行尤其認為要堅守。不過,堅守不捲入政治的原則,所有法官都一樣,犯規的法官亦要受到同樣處理。若只是郭官受罰,而其他曾高調在社會議題發聲的法官卻無事,司法機構這樣處事,好難讓公眾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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