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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列明行為 釋除疑慮

2020-06-04

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王惠貞:訂立港區國安法對於顛覆國家安全等罪行將會有良好的懲治作用,建議在執行上需寫清具體法律條文,也需要從中央層面,在香港設置類似中聯辦的特別部門,並成立國家安全法特別法庭,依照香港的司法獨立進行審判,至於人員組成方面,則需由中央和港人共同組成。

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港區國安法有必要從立法、執法兩個層面進行細節擴充,具體列明什麼行為才構成「分裂國家」,公眾集會叫口號是否涉及「分裂國家」等。只有解釋清楚具體細節,才可解除市民疑慮。

向業界收集意見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李應生:日前已聽取中藥界意見,在商界層面亦發出了徵求意見的訊息,未來亦會繼續收集民意。初步認為,應設特定法庭去處理港區國安法案件,法官亦要接受有關培訓,並在香港公開公平審訊。刑罰方面則參考《國家安全法》內容,以免同樣罪行可能因為在內地或香港觸犯而有不同刑期的問題。同時,建議設立專責部門向社會宣講法例內容,讓市民更易明白。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顏寶鈴:廣泛聽取香港社會意見,是中央重視民意、尊重香港的體現。身邊的人都很贊成訂立港區國安法,建議以香港語言向社會解讀清楚條文內容,宣傳工作上除了成人,也要讓學生了解立法目的,讓大家知道法例只打擊極少數觸犯分裂國家等嚴重罪行的人、保護了絕大部分港人。

■香港文匯報記者 甘瑜、子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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