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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美若「出位」干港 受傷會是自己

2020-06-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港區國安法即將在港公布實施,香港攬炒派竟一再乞求美國等勢力干預事件,甚至因立法一事「制裁」香港。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近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香港面對猖獗的「港獨」和外國勢力干預,令全國由地方到中央的官、商、民都失望、傷痛和氣憤,是次立法是全國上下的決心和意志,並批評美國所有舉措都是為自己利益,而在美國失業率高達20%的情況下,其工商界一定關心中國市場,若美國做任何出位行為,受傷的會是自己。

立法廿三條 港必須做

梁振英在《鏡新聞》的訪問中表示,每個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法,並由國家或中央通過,在地方實施。由於香港社會當時想自行立法,故在「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一章中寫下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指明香港「應」自行立法。其中,「應」自行立法並非容許香港選擇做或不做,而是必須要做。

有人聲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寫法即國安立法應「全權由香港處理」,梁振英反駁,中央不單是授權香港,而是命令,而這是簡單的法律常識︰授權一方叫被授權者做一些事,被授權者不做,授權方當然可以自己去做。

他舉例說,有業主立案法團請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大廈,但該公司23年都沒有履行職責,那業主立案法團作為授權方當然會自行找辦法做。

曾任香港特首的他說,其實歷屆政府都想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但以他在任時想重組政府為例,都一再被立法會拉布,所以香港至今都無文化局等,「如果當日要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一定會被拉布拉得沒完沒了,令其他議題都無法審議。」

他又以立法會早前審議國歌法為例,一個毫無爭議的法案亦如此,(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審議在反對派的反對下,一定會令議會癱瘓。

談到是次港區國安法所涵蓋的四類罪行,梁振英認為,與當年制訂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情況相比,今日的需要有不同,如當年並無針對恐怖主義、當年的「港獨」問題不猖獗,而近年更有些政治人物,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香港眾志」的黃之鋒去美國要求對方干預香港事務,「郭榮鏗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議員,一年去4次美國;黎智英去一次美國,(美國)副總統、國務卿、國家安全常務顧問三個重要人物去見他,這是(為)什麼呢?」

他續說,國際上有不少美國插手干預其他地方的例子,如中東及數十年前的越戰等,美國都以種種手法干預,扶植自己的勢力,「現時美國在香港扶植自己勢力是無遮無掩的。」

立法「顯全國決心意志」

這些問題近一兩年在香港愈演愈烈,梁振英直言,內地由中央官員、各地地方官員、企業家,到老百姓,大家都感到失望傷心及氣憤,因此全國人大通過有關決定的投票結果一出,全場掌聲雷動。

他形容,這不只是中央,還是全國上下的決心和意志,「所以我說不要低估中央解決問題的決心。」

針對美國等西方勢力一再干預港區國安法立法一事,梁振英直言,英國其實已「無牌可打」,並反問如果要BNO持有人接受英國的最新入境安排,但須放棄中國國籍、香港居民身份,有疫情時要留在英國,不能回港,「有多少人會接受這個安排?」

在美國方面,梁振英指出,對方只關心自己利益,而非為了香港、港區國安法或他們在香港的「馬仔」,「這些『馬仔』隨時可以犧牲。」

他認為,美國政治很受工商界影響,美國現時失業率近20%,「工商界關心不關心中國市場呢?」

他認為,美國政府會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如果要制裁香港以至中國,或有出位舉措,受傷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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