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特蘭大被警員開槍殺害的27歲黑人男子布魯克斯育有4名子女,事發當晚本來為8歲女兒慶祝生日,不料其後便中槍死亡。布魯克斯家屬的代表律師斯圖爾特批評,現場警員當時生命沒即時危險,開槍的決定並不合理,事後也沒及時施救,導致悲劇發生。
斯圖爾特指出警方對案件的描述多處有疑點,並引述目擊者指出,警員根本未有向布魯克斯進行酒精測試,布魯克斯起初回應警員提問時,態度亦保持友善。
對於警方指布魯克斯搶奪警員的電槍,斯圖爾特強調電槍並非致命武器,且當時現場有多於一名警員,警方有能力包圍並制伏布魯克斯,而非向他開槍。警員開槍後也沒即時查看布魯克斯的情況,反而先戴上手套和拾回彈殼,事隔兩分鐘後才檢查其脈搏。
布魯克斯遺孀的姊妹克麗絲特爾前日也有參加示威,她表示布魯克斯未對到場的警員造成任何危險,警員卻把他拉下車,引發爭執,即使其後布魯克斯搶去電槍,「他也只是搶了電槍後逃跑」。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