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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王振民:應算全球最溫和國安法律

2020-07-01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國安法不違反基本法,是對基本法的必要補充和發展完善;不僅不會取代基本法,反而是堅持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貫徹實施基本法的重大舉措。他認為,香港國家安全法應該算是「最溫和、最基本、最低程度、最低標準」的國家安全法律,更不會令香港「內地化」。

王振民指出,首先應搞清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開展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要處理什麼問題,不處理什麼問題。他認為,是次國安立法不處理的問題很明確,比如高度自治、涉港外交、防務問題等已有十分明確的規定,那就繼續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辦事。

他說:「基本法賦予香港所有高度自治權都不受國安立法影響,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對所有居民的平等保護不變,香港繼續是全世界最自由、最開放的經濟體,對全世界開放不變,與各國共享香港國際化營商平台不變。基本法關於人權保障、居民權利自由的所有條款繼續有效。普通法不變,法治和司法獨立不變,香港對高度自治範圍內的所有案件仍然享有完全的管轄權包括終審權,繼續按照普通法處理所有這些案件。國安立法也不涉及普通刑事犯罪、經濟犯罪案件,現在怎麼辦還怎麼辦,不受國安立法影響。」

普通人難觸及國安問題

「因此,國安立法與廣大香港居民真的很遠,一個普通居民、普通商人真的很難觸及國家安全問題,更不要說國家安全犯罪,香港廣大居民盡可放心。最終受影響的真的是極少數,少而又少。在任何國家任何地方,法律對國家安全都有非常嚴格的定義,不可以隨意擴大。這次國安立法更不會例外。」王振民說。

國安立法要處理或解決什麼問題?王振民指出,要處理當年制定基本法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即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問題,包括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問題。根據全國人大「5.28決定」,這次立法還是按照「一國兩制」邏輯思路,明確中央對維護國家安全最大、最終的責任,要兜底。但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還是賦予香港特區。「歸根結底,中央還是信任自己的香港,香港也要對得起中央這份沉甸甸的信任、重託和厚愛。」

王振民強調,香港國安立法不違反基本法,是對基本法的必要補充和發展完善,不僅不會取代基本法,反而是堅持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貫徹實施基本法的重大舉措。基本法仍然是國家憲法之下中央和特區兩個層面都要堅決貫徹實施的香港最重要的憲制性法律。

認為不會令港「內地化」

他指出,如果把世界各國各地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體系劃分為高中低三個等級的話,美英等西方國家屬於高等級,香港國家安全法應算是最溫和、最基本、最低程度、最低標準的國家安全法律。「至於有人擔心從國家層面為香港制訂國安法律導致香港內地化,這也完全不能成立。『一國兩制』沒有變,基本法沒有動,高度自治依然存在,香港怎麼內地化?正是因為長期沒有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才導致『一國兩制』走樣變形,國安立法絕對有利於促進『一國兩制』恢復常態、行穩致遠。」■香港文匯報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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