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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支持配合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責

2020-07-09

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昨掛牌成立,正式開始依法履行香港國安法賦予的職責,並在特定情形下對發生在香港的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駐港國安公署掛牌並運行,標誌香港國安法落地實施邁出重要一步,香港維護國安的執行機制基本形成,香港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中聯辦主任、香港國安委國家安全顧問駱惠寧稱國安公署是「香港安全的使者」「國家安全的守門人」,正是對這個重要機構角色、功能、作用的形象概括。香港社會相信,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職,與香港國安執法部門各司其職,能夠擔當好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任;中央各駐港機構、香港特區政府和香港全社會,會全力支持、協助、配合港國安公署工作,讓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工作盡快步入正軌。

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中央政府在充分信任、積極發揮特區在維護國安中的作用的同時,依法設立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構成健全的國安法執行機制和機構。駐港國安公署的正式成立,是香港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大里程碑。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九條,駐港國安公署的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駐港國安公署成立運行,是中央對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權,對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最大最終責任的重要體現。但反中亂港勢力及一些敵視國家的西方勢力不斷地對公署進行污名化的抹黑攻擊,這種攻擊從根本上來說,只是對中國法治的偏見和敵視的延續。但事實是,中國法治不斷完善進步,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那些對駐港國安機構的毫無根據的所謂「擔憂」,目的不過是為了挑動市民的不信任,阻撓駐港國安公署履行職責。但這種圖謀是注定不會得逞的。

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昨天在致辭時表示,公署將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這擲地有聲的宣示,既是對自身職責的清晰表達,也是對香港市民期望的鄭重回應。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職、接受監督,同時與香港國安執法部門各司其職。公署行使管轄權的特定情形包括:一是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特區管轄確有困難的;二是出現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法的嚴重情況的;三是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的。因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工作仍須特區國安執法部門負責,國安公署和香港國安執行部門依法各司其職,才能形成互補、協作、配合,構建起健全完備的執法體系。相信無論是港澳辦、中聯辦,還是特區政府各部門及特區國安執法部門,會全力支持配合公署盡快進入角色,依法履職,讓國家安全在香港切實得到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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