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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護國安】法律界批外國雙標攻擊國安法

2020-07-16
■香港律師會昨日舉行國家安全立法圓桌會議。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香港律師會昨日舉行國家安全立法圓桌會議。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譚惠珠梁愛詩湯家驊等出席圓桌會議 強調立法無損高度自治

香港律師會昨日舉行國家安全立法圓桌會議。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等多位資深法律界人士應邀出席。他們在會上表示,香港國安法正正是體現了「一國兩制」,完全無損香港的高度自治原則,和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而國安法規定的指定法官等安排亦無干預司法獨立,批評有其他國家無參考法律原則和法例內容,單純基於自己的政見傾向,以雙重標準對香港國安法作出批評、攻擊,令人難以容忍。■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

國家安全立法圓桌會議昨日邀請譚惠珠、梁愛詩、湯家驊、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等嘉賓出席會議,就香港國安法是否保障人權自由、司法獨立等問題作出討論。

譚惠珠:國安法體現「一國兩制」

譚惠珠表示,香港國安法並非基本法附屬法例,兩者是平排並列的全國性法律,兩者的法律地位在中國是在憲法之下,其他法律之上,兩者地位完全平排一致。全國人大憲法與法律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及香港基本法委員會,都已經確定兩者之間無互相違背,香港國安法是補足基本法二十三條存在的缺口,並非替代基本法,而香港仍有憲制責任要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她並指,基本法沒有條文指香港法院有權裁定全國性法律是否牴觸基本法,法院可裁定牴觸基本法的法律,只限於香港本地的法律。她強調,香港國安法沒有令香港的「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反而香港國安法正正是體現了「一國兩制」。

梁愛詩:指定法官無涉司法獨立

梁愛詩表示,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無損香港的高度自治原則,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特首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各個司局長及處長,全部是香港人。而中央政府委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為國安事務顧問,只會給予意見,並無行政權,除了極少數情況外,香港都有司法管轄權,顯示中央政府尊重香港特區。

她表示,國安法亦無損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香港法治在全球128個地區中排名第十六,大部分香港人認同「一國兩制」是香港的最佳選擇,而法治在回歸23年至今一直行之有效,希望公眾要有信心。

她並指,香港國安法規定行政長官指定司法機構的一組法官去處理涉及國安案件,指定的法官都是獲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支持的法院法官,行政長官亦無法指定哪位法官去處理哪宗案件,指名權仍在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行政長官更無法辭退法官,因此委任法官的做法無涉司法獨立的問題。

湯家驊:很多國家基於政見抨港

湯家驊表示,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程序既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香港的高度自治,亦在「一國兩制」之內,而中央試圖為保持「一國兩制」的平衡而立法,反映出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尊重。不過,一些國家並無參考法律原則和法例內容,單純基於自己的政見傾向,以雙重標準對香港國安法作出批評、攻擊,令人難以容忍。

對於有人稱若法官因「政見」而失去職位,會「違反法治原則」,湯家驊強調,法官根本就不應表達政見,這與香港國安法完全無關,法官應絕對中立,不能因個人政治傾向影響裁決,「容許法官表達政見才是違反法治原則!」

彭韻僖表示,香港國安法公布後,社會上有不同聲音,有人認為國安法有助香港回復穩定,有人指「一國兩制」已經結束,有人則翻看自己的護照然後到入境處,這些現象都反映香港國安法的重要性。

江樂士表示,在內地實施的國安法涵蓋各個方面,但全國人大沒有要在香港國安法限制所有範疇,只簡約地針對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顯示中央對香港仍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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