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三藩市高級法院前日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電召車平台Uber和Lyft將受僱司機定性為「獨立外判工人」。
加州檢察長及洛杉磯、聖迭戈與三藩市的政府今年5月入稟法院,指控Uber及Lyft違反今年初生效的州法例「AB5」。法例要求任何企業如果規定了工人如何進行工作,或者有關工作屬於企業的正常業務,企業就必須將工人列為職員而非外判工人,被視為針對Uber等「零工經濟」新興企業的舉措。
法官舒曼前日在判決中指出,Uber及Lyft持續拒絕遵守州法,認為控方有足夠證據證明兩家企業違法,因此批出臨時禁制令,10日後生效。
加州是兩家企業在美國最大市場,當地將於11月大選中就「是否規定電召車程式司機為外判工人」進行公投。Lyft發聲明稱「司機們不想成為僱員」,相信選民最終會作出有利司機的決定。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