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香港專題 > 正文

「本民前」鍾雪瑩涉無牌藏械禁保釋

2020-10-13
■被告鍾雪瑩(圈圖)昨日由囚車押解到粉嶺裁判法院提堂。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被告鍾雪瑩(圈圖)昨日由囚車押解到粉嶺裁判法院提堂。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游蕙禎及梁頌恆,其女助理、激進「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涉及去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在大埔遇警截查開槍案,被通緝近10個月後,上周六(10日)被處理「12逃犯」案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拘捕,她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昨日被押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還柙至12月2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與同案男被告蘇緯軒一併索取律政司意見。至於蘇已被控「有意圖而射擊」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等三罪,今日再於粉嶺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鍾雪瑩(29歲),報稱任職設計師,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指她去年12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園地下5號舖外及大埔翠屏花園C座10樓C2室內,與男子蘇緯軒管有槍械,即一支手槍連彈匣內有14粒子彈、一支長槍、6個內有共211粒長槍子彈的彈匣、以及兩個內有共30粒手槍子彈的彈匣,而沒有持有該等槍械的管有權牌照。

同案蘇緯軒被控三罪

至於同案的男被告蘇緯軒(18歲),早前已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有意圖而射擊」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共三罪,蘇的案件將在今日(13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昨日就鍾的案件申請押後,以待和蘇的案件一併由警方繼續調查和諮詢律政司意見。辯方提出以現金及人事合共15萬元申請擔保,但被控方反對。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最終拒絕讓鍾保釋,須還柙至12月21日再訊。

案情指去年12月20日,「O記」探員在追查「屠龍小隊」槍支彈藥供應鏈時,在大埔翠屏花園地下5號舖外截查蘇,他突然拔槍並發射一發子彈,但當場被制服及拘捕,而同行的鍾則乘亂逃脫。

事後警方翻查現場的閉路電視片段,發現鍾和蘇在事發前數分鐘一同於翠屏花園C座一單位落樓,而她在逃脫及返回單位約20分鐘後,換衣服和手袋再離開。

此外,閉路電視亦拍攝到鍾和蘇在案發數日前已多次出入該單位,警方遂把鍾列入拘捕及監察名單,直到上周六(10日)她涉嫌干犯另一宗「協助罪犯」案而被捕。至於涉案槍彈經化驗後證實全部為真槍實彈。

翻查資料,鍾雪瑩過去已涉及多宗官非,包括2016年11月的宣誓風波,與「青症雙邪」游蕙禎、梁頌恆,以及另外兩名助理楊禮康和張子龍,於2018年6月俱因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囚4星期;2018年2月,她涉嫌在大埔汀角村寓所內販運大麻等毒品被控販毒,但最終脫罪。

另於去年8月1日,警方搜查火炭一工廈單位,起出弓、箭、汽油彈及原材料,被捕八人除陳浩天是前「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成員外,其餘七人則屬另一激進「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成員,包括鍾女。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