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半事項需突破現有法律法規 大數據中心等先行先試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隨茞`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落地,首批授權事項清單昨日正式公布,共六大類40條,在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科技創新、對外開放、公共服務、生態環境和空間治理等方面授權深圳先行先試。清單涉及多項港澳事務,如支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並允許大灣區內地9市港資醫療機構放寬國際新藥准入,以及實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專業人才執業制度等。
權威官員指出,40條授權事項中,有20多項需要突破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具有很強的創新性、突破性,體現了中央授權改革的力度和深度,這將為推動高質量發展釋放巨大的改革紅利。
國務院新聞辦當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推動深圳綜合改革試點落地見效有關情況。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寧吉F在會上介紹,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首批授權事項剛好是40項,共包括六個方面,其中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13條,營商環境方面8條,科技創新體制方面6條,對外開放方面7條,公共服務體制方面3條,生態和城市空間治理方面3條,各條中明確了改革事項主要內容。
香港文匯報記者注意到,清單中多項內容涉及港澳。在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清單提出,支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研究論證設立數據交易市場或依託現有交易場所開展數據交易。
健全跨境糾紛解決機制
在對外開放方面,提出以經濟特區國際仲裁機構為基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健全國際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機制,支持經濟特區國際仲裁機構牽頭建設國際投資聯合仲裁中心。
在公共服務體制方面,允許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港澳醫療壎耵A務提供主體在珠三角9市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設置醫療機構)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
在科技創新體制方面,實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專業人才執業制度,賦予深圳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制定境外專業人才執業管理規定權限,明確職業條件、業務範圍等,允許具有境外國際通行職業資格的金融、稅務、建築、規劃等專業人才按相關規定在深提供專業服務,放寬境外人員(不包括醫療壎秅H員)參加各類職業資格考試的限制。
部分內容無需逐項報批
寧吉F表示,40條首批授權事項中20多項需要突破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此外,列入授權清單的事項實施備案管理,除明確要報批的事項,其他不再逐項報批。他還介紹,在五年改革試點總體框架下,將分若干次,滾動研究制定授權清單,按程序報批後推進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