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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炒派政客煽暴縱暴須依法嚴懲

2020-11-07

8名攬炒派前任或現任立法會議員,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內會爆發衝突期間,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控藐視、干預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等合共15項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處理。攬炒派政客長期在議會內惡意拉布,煽動暴力仇恨,對香港的繁榮穩定造成極大傷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法會議員沒有免罪金牌。知法犯法、禍港殃民的政客不僅應被逐出議會,更要接受法律嚴懲。

攬炒派政客身為立法會議員之時,不思為香港發展經濟民生、造福市民作貢獻,而是建立所謂「議會戰線」,瘋狂拉布流會癱瘓議會、狙擊施政,更在議會內用暴力阻礙會議正常進行,為社會立下壞榜樣,煽動暴力仇恨情緒。

正正是攬炒派在議會內示範暴力抗爭手段宣洩不滿,給社會尤其是年輕人傳達極其錯誤的信息,誤導部分人走向偏激極端,以暴力手段表達訴求。攬炒派宣揚暴力、煽動仇恨的行徑,根本是社會毒瘤,對香港的安定繁榮造成極大傷害。

本港接連遭受黑暴和疫情的打擊,經濟低迷,失業率高企,市民生活困苦。即使如此,攬炒派仍然不收手。立法會自10月14日復會以來,攬炒派繼續濫用議事規則拉布,導致多次流會,立法會無法正常履行審議議案的職能,大量議案被拖延,嚴重損害市民福祉和香港整體利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評攬炒派議員沒有善用時間辯論,而是在清點人數、製造流會上花費大半時間,他直言議員應有責任確保會議有秩序、公平及正當地進行,而不是浪費公共資源。市民看在眼中,無不氣憤難當,痛斥攬炒派政客沒有資格做議員。

攬炒派之所以在議會內行為越發乖張,是因為他們自恃《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是擋箭牌、護身符。事實上,條例只是豁免立法會議員在議會的發言免受刑責,議員仍須就其行為負責,如有違法同樣需面對刑事檢控。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沒有任何一條法例指明立法會議員不受法例規管。

除了《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法律界人士指出,攬炒派政客癱瘓議會的行為,亦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第3款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特區政府和立法會主席必須嚴肅依法處理阻礙議會運作的無良政客,盡快恢復立法會秩序,保障市民利益,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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