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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談判歷程

2020-11-16

2012年11月

東盟十國與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洲、新西蘭的領導人,共同發布《啟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談判的聯合聲明》,正式啟動這一覆蓋16個國家的自貿區建設進程。

2013年5月

RCEP第一輪談判在文萊舉行,正式成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投資三個工作組,並就貨物、服務和投資等議題展開磋商。

2014年1月

RCEP第三輪談判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中國、日本、韓國、澳洲、新西蘭、印度和東盟10國代表與會。此輪談判的重點內容包括市場准入模式、協定章節框架和相關領域案文要素等。

2014年4月

在前三輪談判基礎上,16方在本輪談判中繼續就RCEP涉及的一系列議題進行了密集磋商,在貨物、服務、投資及協定框架等廣泛的問題上取得了積極進展。

2014年8月

來自東盟國家及中國、日本、韓國、澳洲、新西蘭和印度的經貿部長在緬甸內比都舉行會議,共商盡早結束相關談判,推動區域經貿合作。

2015年11月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部長會議發布聯合新聞公報,呼籲有關各方共同努力在2015年底前結束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談判。

在東盟與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上,李克強提出倡議,中方願與各方共同努力,力爭2016年結束RCEP談判。

2017年11月

RCEP磋商開始5年多來,首次領導人會議,不僅為進入攻堅階段的磋商注入動能、指明方向,更向世界發出強烈信號:本區域國家將進一步加強合作,逆全球化難阻東亞區域一體化進程。

2018年11月

李克強總理在新加坡出席第二次RCEP領導人會議,李克強總理表示,RCEP是基於WTO規則基礎上更高水平自貿協定的區域合作協定,在當前貿易保護主義、單邊主義抬頭的背景下,這一協定的達成,有利於區域各國向世界發出積極信號。

2019年11月

RCEP第三次領導人會議聯合聲明發表。15個RCEP成員國已經結束全部20個章節的文本談判以及實質上所有的市場准入問題的談判。並啟動法律文本審核工作,以便在2020年簽署協定,聲明中稱「印度有重要問題尚未得到解決」。

2020年11月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簽署儀式以視頻方式進行,15個RCEP成員國經貿部長在儀式上正式簽署該協定。印度因「有重要問題尚未得到解決」而沒有加入協定。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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