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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警總掟雞蛋 「佔旺畫家」囚21月

2020-11-27
被告潘浩超當日在警察總部外不斷向警總內投擲雞蛋。 資料圖片被告潘浩超當日在警察總部外不斷向警總內投擲雞蛋。 資料圖片

官指任領導角色辱罵警員 滋擾公眾威脅公眾安全

攬炒派黑暴分子去年6月21日包圍及衝擊灣仔警察總部,外號「佔旺畫家」的潘浩超向防守的警員、警署外牆等狂擲雞蛋,於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刑事毀壞和襲警等9罪罪成,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劉綺雲指本案案情嚴重,雖無警員實質受傷,但被告的掟蛋行為歷時不短,掟物數目也不少,還不斷以粗言穢語辱罵警員,擔任領導者的角色,其行為對公眾造成滋擾,且威脅公眾安全,遂判處被告21個月監禁。■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被告潘浩超(31歲),被控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項刑事疰a罪及7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去年6月21日晚上6時至10時,在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牆及扶手電梯,以及襲擊7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包括女督察譚柔慧、警長文振寰、偵緝警長方志洋及盧偉東、偵緝警員陳梓軒及盧焯基與警員梁綽熙。

裁判官劉綺雲昨日在判刑時指,涉案的未經批准集結規模不算小,參與者數以千計,不單癱瘓警察總部及灣仔警署的日常運作,更影響附近交通等,警方亦須調配其他人手處理警務工作等,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及秩序,案情嚴重,並強調警方經常於不同困難及危險下執勤,法庭有責任保障執勤警員的安全。

蛋攻警總或損壞電梯零件

劉綺雲續指,被告潘浩超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其向警署扔雞蛋的行為容易激發公眾對警方不滿的情緒,且其行為對24小時運作的警隊有極大的影響,阻礙了警員的執法,亦對整體社會造成危害。其次,被告用雞蛋攻擊警總,蛋液及蛋殼四散,除了弄污地方外,更有可能損壞電梯的零件內部,故其引申的破壞性亦不容忽視。

辯方早前呈上被告自撰的求情信稱,被告自去年7月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已超過16個月,其間「日子很難過」:「鬗J面過年、過聖誕,生日都過魖潀腹C」被告明白控罪的嚴重性,亦已「汲取教訓」。

粗言罵警引起示威者效仿

劉綺雲指,雖然雞蛋非巨大傷害的武器,事件中亦沒有人受傷,但被告期間不斷以污言穢語辱罵警員,並非一時情緒發洩,更容易引起其他示威者的效仿,因而加重了案情的嚴重性。被告的求情信反映他就事件有所反省,故在原本共22個月的總刑期中額外扣減1個月刑期,判被告共入獄21個月。

案情指,被告潘浩超在案發當日向警總外扶手電梯多番投擲雞蛋,不斷挑釁及指罵警員,並向警員舉中指。案發錄影片段顯示,被告從身旁的膠袋拿出雞蛋掟向警方,一旦掟中便會與其他人歡呼。有警員曾拿荈磟瑔蛈簋蛋,有警員則嘗試接住雞蛋,衣服及鞋濺到蛋汁。

控方第三證人女督察譚柔慧此前供稱,被告指罵她「八婆」「驚啊?Madam」,並朝她方向掟約20隻雞蛋,其圓盾被5隻至6隻雞蛋掟中。欄杆原本沒有污漬,被告投擲雞蛋後,欄杆及玻璃都有蛋漬,其他示威者亦跟茼V平台及扶手電梯投擲罐裝汽水、番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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