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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疑犯曾不到庭竟准保釋 民建聯促律政司速提覆核

2020-12-02
■去年7月1日,大批反中亂港分子闖入位於金鐘的立法會大樓,使用暴力手段大肆毀壞立會設施。 資料圖片■去年7月1日,大批反中亂港分子闖入位於金鐘的立法會大樓,使用暴力手段大肆毀壞立會設施。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建聯多位立法會議員對於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就涉嫌暴動罪的被告范俊文判下保釋令表示憂慮,質疑裁判官竟然沒有考慮被告干犯罪行的嚴重性,及被告有相當可能潛逃風險,卻仍然批准保釋令,認為裁判官的判決在法律上明顯出錯,力求律政司控方盡快向高等法院就此保釋令提請覆核。

去年7月1日,大批反中亂港分子在港島參與非法遊行,他們隨後闖入位於金鐘的立法會大樓,使用暴力手段大肆毀壞立會設施。其中一名28歲男子范俊文被警方票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但他一直缺席聆訊,法庭遂對其發出拘捕令。至上周六(28日),范俊文終於被捕,並於本周一(30日)押往東區法院,就上述傳票及一項暴動罪應訊。

東區法院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0日再訊,批准被告范俊文以1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

有潛逃風險 法律上明顯出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昨日表示,對於裁判官錢禮判下保釋令感到憂慮,因為被告干犯的暴動罪乃嚴重罪行,而據報道被告范俊文多次缺席聆訊,質疑裁判官竟然沒有考慮被告干犯罪行的嚴重性,及被告有相當可能潛逃風險批准保釋令,在法律上明顯出錯,要求律政司控方盡快向高等法院就此保釋令提請覆核。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昨日亦表示,鑒於批出保釋令是基於嫌疑犯沒有潛逃或再犯的風險,錢禮前日就一位干犯暴動罪、多次缺席聆訊、職業不詳、拒絕提供地址的被告批出保釋令,引來公眾譁然,她本人亦收到大量市民有關裁判不公的投訴。

去年修例風波衍生種種嚴重的暴動,更有不少獲法庭批准保釋候審的人棄保潛逃。以8月坐船企圖潛逃台灣的12名黑暴疑犯為例,有10人處於保釋階段,7人的保釋申請都經裁判官錢禮處理,他們涉嫌藏有汽油彈原料及槍械、暴動、縱火、串謀有意圖傷人、製造爆炸品等嚴重罪行。而報道亦指相關棄保潛逃的人是有組織、有資金贊助。在有先例的情況下,裁判官錢禮依然批准干犯同類罪行的嫌疑犯保釋,完全是於理不合。

葛珮帆認為,既然之前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形容被告「高尚情操」被投訴後,被撤處理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應用同一把尺處理裁判官錢禮的投訴,不讓其審理與暴亂相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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