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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區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

2020-12-0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近日,在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州海關、廣東省財政、稅務等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啟運港退稅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順利實施。在該政策下,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貨物未實際離境即可辦理退稅。據介紹,此舉將有利於進出口企業減少資金成本,為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再增新動力。

無需等待貨物實際離境

據廣東海關相關負責人介紹,啟運港退稅是指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從指定啟運地口岸啟運報關出口時,由符合條件的運輸企業承運,從水路轉關至指定離境港離境的集裝箱貨物,出口企業無需等待貨物實際離境,即可憑啟運港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及相關材料,到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

11月30日下午,美的集團等7家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向廣州海關所屬佛山海關駐順德辦事處提前申報的啟運港退稅貨物陸續運抵佛山順德北滘港。這批貨物包括空調機、微波爐、電單車配件等10,949件、貨值680萬元人民幣,計劃從佛山北滘碼頭啟運至廣州南沙新港離境出口。海關在進行風險分析後對此票貨物作出放行處置,並在通關作業系統內對企業申報報關單數據加置「啟運港退稅」標記,並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向稅務部門發送。

12月1日,即將載運這批貨物出境的貨輪「穗港903」還在等待靠泊南沙新港,美的集團就已通過稅務網站查到了該批貨物退稅的報關單信息。隨即,企業在稅務網站在線辦理該批貨物所涉及的75萬元退稅款的退稅手續,稅務部門當天完成相關手續。

據悉,啟運港退稅政策落地後,適用政策的出口企業在啟運港報關單放行之後,第二天就能在稅務網站查詢到相關信息並在線申報退稅,較改革前提前了約5天至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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